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在全國“兩會”間隙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中國人不應該抵制茅臺,他認為,“政府部門和個人都是消費群體的一部分”,政府采購茅臺“無可非議”。
栗戰書代表這番為茅臺背書的發言有一個大背景,即茅臺酒消費往往跟“三公”消費,跟公款大吃大喝聯系在一起。就在這次全國“兩會”上,有一位政協委員還向大會提交了《關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費茅臺酒的提案》。
茅臺是貴州的驕傲。無論是交納稅收、拉動就業,還是品牌的影響力,茅臺對于貴州而言,意義都是不同尋常。栗戰書代表作為主政貴州的官員,發言力挺茅臺酒消費,支持地方名牌的發展,自是不難理解。
其實,將茅臺與公款腐敗聯系在一起,并非始于今日。就在今年年初舉行的上海地方“兩會”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臺酒。其理由在于,價格一路飆升的茅臺酒已經超出尋常百姓的承受范圍,客觀上淪為變相的奢侈品,而國家明文規定,公款禁買奢侈品。
那么,公款消費茅臺酒究竟是否合適,抵制奢靡“三公”消費時劍指茅臺又是否合適?回答清楚這些問題,也是從另一個角度對栗戰書代表的這番言論做出評價。觀察輿情可以發現,有兩種聲音幾乎同樣響亮:一種是,禁茅臺入公款消費用處不大;另一種是,要讓“禁公款喝茅臺”的聲音更響亮起來。
這些聲音很有意思,可謂是以不同的說法,表達了類似的態度。眾所周知,在現實生活當中,在現實的公務人員公款消費中,茅臺的消費量是相當之大的。一些官員的“官車”后備箱里,總是備著幾瓶茅臺,以供不時之需。否認這些事實,即是對公款亂消費的亂象缺少基本認知。
應當說,禁茅臺入公款消費的呼吁,出發點是明確的。在呼吁者看來,若沒有強力的規范,茅臺的公款消費問題定然無解。這樣的呼聲當然也不無道理,即便如栗戰書代表所稱的政府采購茅臺“無可非議”,那這種“無可非議”亦只能適用于很小的范圍。確實,有多少應酬非要喝昂貴的茅臺酒不行?是禮儀之需還是別的特別需求?顯然,茅臺酒等高檔飲品不是一般公務消費的必需品,即便不禁止政府采購,也當嚴格控制采購。
現實情形又是如何呢?有的部門用公款購買了茅臺用于吃喝,對方開出的發票卻是其他用品。這是為什么有人稱禁茅臺入公款消費用處不大的原因所在。換句話說,抵制“三公”亂消費,拿茅臺當靶子,雖然方向瞄準了,打出去卻可能無力。在這里,茅臺不過是個符號而已。茅臺禁了,可以換成五糧液,五糧液禁了,還可以換成別的高價洋煙洋酒——根子上的問題不解決,盯著茅臺說事,無異于隔靴搔癢。
說白了,諸多代表、委員們爭相上交議案、提案向茅臺開炮,“醉翁之意”又豈只在酒,又豈只在茅臺?制度的軟約束、權力的軟約束,才是問題的關鍵。誰都知道,管束公款消費最根本的在于兩條,第一是公開透明,第二是民主監督。但直到今天,在“三公”消費問題引發太多民怨的今天,透明也好,監督也罷,都仍是沒能實現的目標。某種意義上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仍在緊盯著茅臺說事,也著實是在催促“三公”消費問題的解決能有更快的進展。茅臺本是好酒,是一個好品牌,硬是與腐敗浪費牽扯在一起,多少令人遺憾。
記得溫家寶總理在去年全國“兩會”前夕回答網友問題時曾表示,“三公”消費應該管得住,必須管得住。這個講話令人很有期待。多個中央部委2010年財政決算中的“三公”支出去年也相繼公開,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努力。“三公”消費猶如當下許多中國難題的縮影,問題的解決仍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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