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星集團“民告官”二審昨天上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
東星集團“民告官”二審昨天上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就民航中南局向原東星航空的“停飛令”是否屬于違法行政等質詢控辯雙方。昨天下午,東星集團總裁助理、蘭世立的侄女蘭劍敏在廣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與融眾之間的糾紛問題,蘭劍敏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融眾用8000萬拿了我們16個億。”
文/記者 王飛
焦點1
融眾3.15億元收購價值16億元房產?
本報訊 盡管東星航空已經破產清算,但圍繞東星航空的法律糾紛似乎才剛剛開始,除了起訴民航中南局,認為其“停飛令”屬于違法行政外,蘭劍敏昨天在廣州的新聞發布會上,還向本報記者踢爆正在跟融眾集團打的另一場官司。
東星集團與融眾集團之間的焦點集中在東星集團旗下東盛公司開發的光谷房地產項目上。據了解,2008年金融危機來臨時,東星航空面臨資金緊張,當時蘭世立一心要救東星航空,著急用錢,與兩個自然人李軍、楊嫚(均為融眾的員工)以3.15億元的價格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由融眾集團提供擔保。
蘭劍敏稱,協議簽訂后,李軍和楊嫚并沒有支付分文,而是由融眾及其關聯公司代為支付了8000萬元后就不再支付了。“如果協議成立,意味著融眾以3.15億元就收購了價值16億元的未售房產15萬平方米;加上原東盛公司申報對東星航空的1.5億元債權和面積差反訴的1.1億元違約損失,更何況融眾僅支付了8000萬元,這意味著融眾想以8000萬元侵吞19億元的資產。”蘭劍敏說。
焦點2
蘭世立用東盛公司套取8.4億元?
早些時候,東星集團創始人蘭世立在獄中踢爆融眾集團存在“高利貸”、“強行介入東星航空重組”等行為。
融眾集團董事長:
蘭世立挪用4億元
而融眾集團董事長謝小青隨后也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回應稱,蘭世立利用東盛公司開發的光谷項目套取資金合計8.4億元。
除部分用于工程投入外,高達4億多元的巨額資金被其卷出東盛公司挪作他用,從而給受讓方留下了近300起訴訟案件(不包括未通過訴訟程序調解處理的大量遺留糾紛)。
當時謝小青還出示了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債務明細,顯示受讓方投入東盛房地產建設資金6.5億元,到8月31日受讓方項目投資總額已經達到了15.1億元。而從2011年9月1日開始,受讓方還需要投入的資金為1.5億元。
蘭劍敏昨天對于謝小青的這些說法正式回應,“光谷項目的訴訟案件并非是蘭世立一房多賣所引發,而是融眾接手后才產生的訴訟案,”蘭劍敏說,“光谷項目后續的訴訟官司跟東星集團沒有什么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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