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曾于2008年底開庭審理,但遲遲未宣判的新華保險前董事長關國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資案,擱置逾3年之后,于2012年3月1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落判。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關國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馬躍被宣告無罪。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歐陽曉紅曾于2008年底開庭審理,但遲遲未宣判的新華保險前董事長關國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資案,擱置逾3年之后,于2012年3月1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落判。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關國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馬躍被宣告無罪。
獲刑6年也意味著被羈押近5年的關國亮,再過一年,即可刑滿釋放。
據相關媒體報道,檢察機關指控關國亮挪用資金2.6億元,職務侵占300萬元。案發后,挪用的資金大部分被追回。
哈爾濱人,現年52歲的關國亮,案發前任新華保險董事長。2006年12月底,關被正式免除董事長職務。2007年11月,關國亮涉嫌挪用資金罪被羈押。一同被抓的還有上海策衡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原負責人馬躍,馬躍涉嫌侵占罪被抓,羈押一年多后被取保候審。
早在2008年11月25日、26日,該案曾于進行過為期兩天的舉證質證,并于同年12月3日繼續開庭。但是,由于案情復雜,庭審結束后,此案遲遲未能落判,直至三年后的3月1日。而此時的新華保險上市近三個月。
而從當初的130億元劇減至2.6億元,指控關國亮挪用資金的數額變化幅度極大。如2006年9月,保監會檢查組調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8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至案發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就此,據媒體報道,檢察院稱,原因在于此案經有關部門審查,大部分資金被定性為拆借,不屬于犯罪。
不過,提及關國亮的功過,至今,在新華保險某些高層看來,當初關國亮制定以“期繳為主”的產品戰略,為新華保險日后發展打下基礎,令其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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