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
[ 吳英詳細說明了“其他款項”的資金去向。其中,用于本色集團下屬公司投資的經營款有十多筆,總額達3億余元,其余的資金去向還有:珠寶2381萬元、期貨虧損4731萬元、房產投資1800萬元、公司汽車購買及相關費用2000萬元、所有員工10個月工資2000萬元,公司公益捐贈、房子租金、交稅等 ]
昨日下午,浙江省高院認定,吳英非法集資7.73395億元,實際集資詐騙3.84265億元。這7億多元資金,是從何而來,其去向又是何處呢?
吳英的第一個放貸人是毛夏娣。2005年5月,吳英以集資為名從毛夏娣處非法集資762.5萬元。
吳英所在的浙江,正是民間借貸最盛行的地方,“大部分熟人之間借錢極其簡單,浙江的民間借貸相對來說十分簡單,都是通過‘熟人經濟’一路通行無阻,有些甚至都不用打‘白條’。”浙江溫州一家擔保公司的老總表示,這是吳英能迅速積累大量資金的一方土壤。
當然,很大程度是因為吳英開出的投資回報誘人,3個月期的借款回報率為50%~80%,甚至百分之百。這一利息,遠遠高于民間的其他利率,這也是導致吳英迅速找到許多下線的重要原因。
她的下線有多少呢?據起訴書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個人或企業名義,采用高額利息為誘餌,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詐騙人民幣達38985.5萬元。這每一個人名的背后,都隱含著無數下線。
光是林衛平,一人就借給吳英4.7億元。除林衛平外,從官員中吸收資金最多的是楊衛陵。
這些人的故事,也隨著吳英案的推進開始步入大眾視野。在吳英案被宣判前,另案處理的吳英案關聯人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楊志昂、徐玉蘭、駱華梅、楊軍等,都被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量刑從1年10個月到6年不等。
錢來得容易,去得也容易。比如,吳英曾耗資3800萬元,談判15分鐘,買望寧公寓樓盤40多套房產和30多間街面房,且是現金交易。
2006年8月10日到10月12日,吳英在東陽市工商局注冊成立了本色商貿、本色車業等12家實業公司。吳英在庭審上承認,2006年成立8家公司的注冊資金5000萬元或1億元都是借來的。
吳英個人揮霍了不少錢財,她花2300多萬元購買珠寶送人或用于抵押,隨意就捐贈了230萬元,光是買車,她就花了近2000萬元,她本人名下的一輛法拉利高達375萬元,買名衣、名表花去400萬,而高檔場所的消費,短短半年的時間竟然高達600萬。
此前庭審中,公訴人多次詢問吳英,是否可以說清楚每一筆借款的流向,吳英說不清楚,但堅持所有的借款,除了還息外,就是投于公司經營中。
2010年,吳英手寫了一份材料,詳細回憶了集資借款的來龍去脈,并交代了其中4.729億元的30個去處。
吳英詳細說明了“其他款項”的資金去向。其中,用于本色集團下屬公司投資的經營款有十多筆,總額達3億余元,而且還對每一筆大的投資數額進行了詳細說明,列明了每一筆小的開支。其余的資金去向還有:珠寶2381萬元、期貨虧損4731萬元、房產投資1800萬元、公司汽車購買及相關費用2000萬元、所有員工10個月工資2000萬元,其他小的資金流向還包括公司公益捐贈、房子租金、交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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