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月10日電 (記者葛如江、姜剛)近日,安徽省利辛縣公安、工商部門根據群眾舉報,聯手偵破一起制售甲醛超標400多倍的“甲醛豬血”案。兩名黑心商人把豬血放入水池,兌入化學品甲醛浸泡兩三個小時,取出當“鴨血”銷售。一年多時間,10余噸“甲醛豬血”流入市場,竟然無人察覺。
制售“甲醛豬血”的生產者已經落網,但他們為什么要生產“甲醛豬血”?為何一年多沒有被查處?背后的食品安全“漏洞”如何修補?對此,新華社記者進行了調查。
小標題)利辛破獲制售“甲醛豬血”案
2011年9月19日,利辛縣工商局工作人員接到群眾舉報,稱該縣的順河路農貿市場內有2名經營戶銷售的“鴨血”有問題,并明確指出是甲醛超標。
“因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縣局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利辛縣工商局副局長杜林亞說,第二天早晨6點鐘,5名執法人員前往市場,對經營戶李某、蘇某銷售的“鴨血”安排了專門抽檢,結果發現,所采兩個樣本中均含有甲醛成分,且分別超標422倍和247倍。
“鴨血”中竟然含有化學品甲醛成分,并且還嚴重超標,這引起了工商部門的高度重視。杜林亞表示,鑒于案情重大,縣局及時聯合縣公安局組成調查組,根據經營戶提供的線索,順藤摸瓜,先期對生產者劉某的加工場所產品進行抽檢,結果甲醛含量超標128倍。
在獲得確鑿的證據后,工商、公安兩部門聯合一舉搗毀制售窩點,對查獲的制售工具等全部收繳,并將制售者劉某、李某(女)及時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李某系夫婦,利辛縣本地人。自2010年9月起,他們把從屠宰場購買的豬血煮好后,放在一個盛水的水池里,之后往里面放幾瓶蓋子福爾馬林液(主要成分是甲醛),泡兩三個小時后撈出來,“鴨血”即加工好了,然后上市銷售。
在利辛縣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犯罪嫌疑人劉某。據他交代,他和妻子從當地生豬屠宰場廉價大量購買豬血,在濉溪縣李某的教唆下,將豬血加工成“鴨血”,再高價銷給當地農貿市場的經營戶和小菜販。至案發的一年多時間內,他們累計銷售10余噸“甲醛豬血”,涉案金額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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