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
本報北京12月23日訊記者王璐報道今天下午,證監會通報了前西南證券副總裁季敏波“老鼠倉”案情況。據了解,季敏波的行為涉嫌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這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涉嫌該項刑事犯罪第一案。
2011年4月12日,“景谷林業”開盤后不久出現較大跌幅。證監會核查發現,當日“景谷林業”集合競價開盤價為每股11.43元;集合競價階段前后,托管于上海、浙江地區的“孫某某”等9個賬戶以接近跌停價的每股10.37元至10.39元的價格區間申報買入“景谷林業”71.7萬股;9時30分36秒,西南證券自營賬戶以每股10.36元申報賣出“景谷林業”44.98萬股,與“孫某某”賬戶組成交36.18萬股,占該筆賣出訂單成交量的80%,導致“景谷林業”成交均價從每股11.43元迅速下探至每股10.37元。
根據媒體的反映和交易監控,證監會對上述情況展開了初步調查,發現“孫某某”賬戶組與西南證券時任副總裁季敏波存在關聯關系。2011年7月26日,證監會對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2009年2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季敏波利用職務便利掌握公司股票自營信息,通過其親友控制的多個個人賬戶同期于西南證券自營賬戶買賣相同股票40余只,成交金額約5000萬元,獲利約2000萬元。據了解,證監會于2011年10月12日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偵查。目前,季敏波已被依法逮捕。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季敏波的‘老鼠倉’行為,可謂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僅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更是公然違背了資本市場‘三公’原則,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于這種行為,證監會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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