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12月22日消息(記者張加寧)據中國之聲(微博)《新聞縱橫》報道,你排放,我收錢。3年前歐盟議會和歐盟委員會通過了這樣一個新法案,規定再過幾天,也就是從明年1月1號開始,所有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將受限,超出部分必須掏錢購買,否則將被禁止在歐盟境內飛行。這個法案通過后不久,美國航空運輸協會及美國三大航空公司對此提起訴訟。
位于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在當天裁定結果是從明年(2012年)1月1號起,歐盟可以對所有進出歐洲國家機場的航班征收碳排放稅,也即是維持原來的法案不變。歐洲法院說歐盟有關對進出歐洲國家境內機場的國際航班征收碳排放稅的指令既不違反相關的國際的關稅法,也不違反有關領空開放的協議。其實早在今年的3月份歐盟就已經通過開征碳排放稅的指令,決定把航空業納入歐盟的碳排放的交易系統,歐盟法院剛剛這個裁決也只是正式給予指令的司法認定。按照這個指令,全球4千多家經營歐洲航線的航空公司都須為歐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統支付所謂的“買路錢”。
輿論普遍認為,歐盟首次將航空業納入這個系統的做法更大程度上是有政治性質的,美國、俄羅斯、加拿大、中國等一些國家強烈反對,指責歐盟實際上是在設置貿易壁壘。
歐盟出臺法案將國際航空業強制納入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被不少航空公司批評為是"強征買路錢"。這個舉動涉及到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外國的航空公司,可以說激起公憤。我國國營、私營及港澳共33家航空公司單在2012年便至少需要為碳排放法案支付8億元人民幣,而這一數字還將隨著中歐之間航班量的增加而增加。其實早在今年5月,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就聲明不承認歐盟碳排放交易法案,并對其合理性提出了質疑。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在接受采訪時是這樣說的:
柴海波:它這個體系并不是一種直接的減排手段,沒有對節能減排產生直接和實際的效果,而是單方面建立的一種以節能減排名義實施的具有金融性質的制度設計,只能是阻礙和抑制發展中國家的航空運輸業的發展。另外,它的實施范圍超越了歐洲的管轄權,違反了國際法并觸犯了國家的主權。法令實施的對象是顛倒的,他沒有針對飛機和發動機制造商來采取任何措施,而是直接從航空運輸企業下手,減排沒有直接從源頭抓起。
另外,中國民航干部管理學院副教授鄒建軍指出,歐盟碳排放交易法令本質上是在以環保為借口爭奪全球話語權。
鄒建軍:它現在通過這種交易制度其實說小一點就是在貿易方面形成一種新的制衡手段,迫使我們加入他這種所謂綠色技術的對外出口能力。他所說的清潔能源的產品會包括很多,相應的它的飛機的技術、航空器的制造技術,它向來都認為他要比波音做的環保,比如說他們將來系列研究的,甚至可能不是在航空運輸這個領域的,其他的一些清潔能源的產品,或者這種清潔生產的產品,它都可能會要求提出相應的交換。
(責任編輯:袁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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