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第244期 作者:李丹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貿易組織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卡塔爾首都多哈以全體協商一致的方式,審議并通過了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決定。
2001年1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外資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有關問題的公告》發布,從2001年12月11日起,中國銀行業開始履行加入WTO承諾,向外資銀行全面放開外匯業務。
2001年12月10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條例》,2002年1月1日起實施。
2001年12月11日,《中國加入WTO議定書》生效,中國正式成為世貿組織成員。
2001年12月19—20日,中國代表團第一次以成員身份在WTO總理事會亮相。
2002年1月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實施新的關稅稅則。
2002年1月22日,WTO紡織品監督機構(TMB)舉行了第86次會議,審議了中國提交的關于保留使用紡織品和服裝進口過渡性保障措施的通知,與會成員對該通知沒有異議。
2002年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
2002年2月11日,國務院發布《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自2002年4 月1日起施行。
2002年6月30日,中國駐WTO代表團向美、加、日、歐等23個成員提出了中國要求WTO成員開放服務貿易市場的服務貿易要價單。
2002年11月1日,《對外貿易壁壘調查暫行規則》開始實施。
2002年11月4日,中國和東盟在柬埔寨首都金邊簽署《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決定到2010年建成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
2002年12月10日,WTO總理事會完成了對中國的最終審議。
2003年3月21日,溫州煙具企業交涉團遠赴歐洲就打火機反傾銷進行交涉。
2003年3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正式掛牌,取代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
2004年6月1日,《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2004年7月1日,《對外貿易法》修訂本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正式施行,比承諾時間提前了半年。
2004年12月11日,允許外資進入基礎電信業務市場,向外資開放成品油零售市場。
2005年1月1日,中國農產品關稅降至WTO承諾的終點,由入世前的23.2%降至15.35%。
2005年1月1日,我國取消了進口汽車配額許可證制度,對汽車產品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同時將進口汽車關稅水平降到30%。
2005年1月1日,中國入世時所作的取消非關稅措施的承諾全部兌現。
2006年11月,公布經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條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
2007年11月29日,中國向WTO正式遞交《修改(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議定書》的批準書,獲得仿制和出口仿制專利藥品的權利。
2007年12月28日,中國政府簽署了中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GPA)申請書。
2008年4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在北京正式簽署。
2008年5月21—23日,WTO對華第二次貿易政策審議于瑞士日內瓦WTO總部舉行。
2009年9月11日,美國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所有小轎車和輕型卡車輪胎實施為期3年的懲罰性關稅。
2009年9月14日,中國政府正式就美國限制中國輪胎進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啟動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
2010年1月1日,降低鮮草莓等6個稅目商品進口關稅后,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全部履行完畢。
2010年1月1日,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協定正式啟動。
2011年9月5日,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在日內瓦發布關于中美輪胎貿易糾紛案的裁決結果,判定美國對中國輸美輪胎征收懲罰性關稅符合世貿規則。
(作者單位:遼寧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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