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
記者王璐“當前市場監管工作的一項重點仍然是防控和打擊內幕交易。現階段我國有一部分人有目的地利用特殊地位和關系,謀取不正當利益。中國證監會對內幕交易和證券期貨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嚴懲操縱市場、欺詐上市、利益輸送、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這是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12月1日召開的第九屆中小企業融資論壇上作出的表示。
自郭樹清上任以來,中國證監會的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大。就在其表態對內幕交易“零容忍”的前兩天,證監會通報了佛塑股份有關人員內幕交易案,并依法處罰了佛塑股份4名中層管理人員及1名中層管理人員的親屬,共沒收違法所得43.26萬元。同時,證監會還公布了包括李旭利“老鼠倉”案等在內的5起違法違規案例的進展。
官方數據顯示,從2008年至2011年10月期間,證監會在對各類線索核實的基礎上,共立案調查內幕交易案件135起。在全部市場違法違規案件中,內幕交易案件的占比明顯上升,已經連續兩年超過50%。目前,包括“黃光裕案”、“上海祖龍案”、“天山紡織案”等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均已開庭審理、定罪宣判,還有一批案件正處于刑事調查中。
“內幕交易主要是利用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優勢,內幕信息知情者在市場反應前進行證券買賣從而賺取收益,這對其他市場投資者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內幕交易危害之大,擾亂市場秩序,坑害投資者,甚至導致金融市場崩潰。”市場普遍認為,內幕交易已成為危害證券市場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一大“毒瘤”。
“結合中外市場實踐表明,由于證券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且內幕交易隱蔽性強、獲利便捷,其在各國證券市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并成為各國市場頑疾和監管執法的難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如是說。談及內幕交易形成的原因,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我國證券市場起步晚、歷史短,誠信建設、守法意識亟待完善和提高。社會上對內幕交易認識不一,有的從一開始就非常清楚,通過特殊地位和關系牟取不當利益;也有的沒有認識到這是與貪污、盜竊、欺詐性質相近的違法犯罪行為,反而誤認為內幕交易也是正常買賣,是有關系、有能力、有本事,因而熱衷打探、傳播、利用內幕信息。同時,并購重組、投資、融資等行為涉及大量內幕信息,往往給一些利欲熏心、守法意識淡薄的人以可乘之機,增加了發生內幕交易的頻率。
據了解,之所以稱內幕交易的查處是監管部門的普遍難題,主要在于案件的“調查難”、“認定難”、“追責難”。“一方面,內幕交易是給予內幕信息而產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現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聯系非常廣泛、密切,信息傳遞的途徑多、方式多、速度快、留痕少,要調查并證明違法犯罪者如何進行信息傳遞、如何利用內幕信息獲利,存在相當大的難度。”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另一方面,資本市場的交易由信息系統自動撮合達成,交易指令均通過網絡、通信等遠程下達,特別是無線3G、手機上網等技術廣泛應用后,證據滅失快,要查清一起復雜內幕交易案件的真相,需要動員大量的監管資源和長時間細致工作才能實現。而且在實踐中,也確實存在很多疑似內幕交易行為卻難以證明認定的情形。”
事實上,向前回顧一下不難發現,在過去的一年內,針對內幕交易的監管政策頻頻出臺,且一次嚴過一次。去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五部委《關于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從國家層面對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工作作出統一部署,被認為是規格最高的一次監管行動;其后,證監會配合中紀委、監察部出臺了《關于地方紀檢監察機關與證監會派出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就防治地方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內幕交易行為形成了會商處理機制;201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實施《關于審理證券行政處罰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其關于內幕交易的推定認定原則對監管層查處內幕交易行為具有重要意義……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不久,《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征求意見后正式發布。“該制度在約束內幕信息知情人行為、防范內幕信息擴散、減少內幕交易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市場人士表示。
誠然,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試圖從信息源頭實現對內幕交易的控制,將對內幕交易相關人員產生重要的威懾作用。但有市場人士也表示,作為內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會利用“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身份親自上陣操作,但會借親朋好友之手來間接實施實質性交易,并從中漁利、分贓。
在新的市場環境下,面對更加多樣的交易方式、更加隱蔽的操作手段、更加多元的參與主體,如何才能從根源上鏟除內幕交易這顆“毒瘤”呢?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微博)提出三點建議:一是盡量減少審批環節,加強監管,更多按照事先約定的市場標準,由保薦人承擔責任,而不是一兩個甚至不相關部門的領導全都要了解,全都要審批,無謂地擴大內幕信息的傳播范圍;二是加大對內幕交易懲處力度,通過幾個典型案例,大張旗鼓地讓人們認識到這種信息的走漏就是犯罪甚至是重罪,才能真正體現法律對內幕交易行為的威懾力,有效減少內幕交易的發生;三是在當前貫徹五部委防止內幕交易文件的過程中,監管的注意點要從簡單的市場轉移到信息源、權力部門以及信息源頭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去,突出重點,打“蒼蠅”,更要打“老虎”,這也正是貫徹五部委打擊內幕交易、防范內部信息非法傳播犯罪的工作重點。
根據國外的經驗,內幕交易的參與者不僅需要負刑事責任,而且需要擔負民事責任,當事人更會身敗名裂。據了解,在2009年轟動全世界的美國前任NASDAQ的董事局主席麥道夫證券欺詐案,最終被法院判處150年的監禁和1700億美元的罰款。即使如此,受害者依然感覺這是從輕發落了。因此,市場人士表示,打擊內幕交易必須對癥下藥,可以采取更嚴厲的措施和手段。“雖然不能把國外的內幕交易監管制度原封不動地搬到中國來,但國外內幕交易的監管制度有其優越性,值得我國研究,可以嘗試將其中有益的經驗在符合中國國情的架構下引入中國。”
日前,證監會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也對記者表示,下一階段,證監會將通過5項重點工作,對內幕交易保持持續高壓,分別是:加強綜合防控體系建設,形成防治合力,從制度層面實現對內幕交易的源頭治理;集中監管資源,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加強與警方配合,加大刑事打擊力度,提高內幕交易違法犯罪成本;對容易引發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不斷完善“異動即調查、涉嫌即暫停、違規即終止”等規則舉措;通過案例宣傳,警示包括黨政干部和國企領導在內的各類主體,提高市場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繼續推動配合高法、高檢,制定出臺有關司法解釋,完善查處內幕交易案件的證據規則和證明標準,加大對內幕交易案件的認定和追責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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