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燁 史燕君
國家發改委針對中國電信(微博)和中國聯通(微博)的反壟斷調查事件持續升級。昨日,有媒體消息稱,國家發改委再次出面表態,否認了與兩家公司“和解”的說法,并透露已對5家電信企業進行調查取證,且獲得了詳細證據證明聯通對與其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實行了價格歧視政策。
不過,不管是事件的“主角”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還是潛在的受益者中國鐵通等,均以關機、拒接、“不清楚此事”或“不方便表態”為由拒絕了《國際金融報》記者的采訪要求。
和解懸疑
自11月9日國家發改委通過央視《新聞30分》欄目高調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發起反壟斷調查以來,電信、聯通乃至市場傳言可能的舉報者——廣電、鐵通就一齊陷入了輿論的漩渦。這期間,還引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稱“工信部”)主管的兩家報紙——《人民郵電報》和《信息產業報》與央視的口舌戰。
與此同時,官方媒體新華社“看似震撼的報道可能僅是各部委間的神仙戰”的論調和《人民日報》支持國家發改委將反壟斷調查到底的表態也都在為這場紛爭“添磚加瓦”。
然而,11月21日財新網的一篇報道卻打破了人們的慣性思維。財新網稱,“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與國家發改委進行了充分溝通,或有可能達成和解協議。”財新網稱,“兩家公司認錯并承諾整改,國家發改委將中止針對這兩家企業在寬帶接入上的反壟斷調查。”
緊接著,又有媒體在11月22日作出了辟謠——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士否認了“和解”說法,且“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還派出了3路人馬對北京的5家電信企業進行了調查取證,并獲得了詳細證據,證明聯通對與其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實行了價格歧視政策。”
在知名電信專家項立剛(微博)看來,相關部委對“和解”的否認表態,實際上是一種施壓方式,即希望電信和聯通盡快承認錯誤。
不過,項立剛堅持認為,“電信和聯通可能會在國家發改委的表態之后再退一步,并與其再次協商。在協商取得滿意效果的前提下,雙方會各自給對方‘臺階’,進而,相關部門最終會終止對運營商的調查。”
一位一直跟蹤該事件的業內人士也對《國際金融報》確認,“我在11月21日從相關方面得到了相似信息(可能和解),在一些業界律師看來,這可能是一個比較壞的結果了。”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早在事件發生后,中國社科院規制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張昕竹就對媒體表示,電信和聯通涉嫌壟斷的問題最終會不了了之,也不會有處罰,原因是“從目前國家發改委披露出的信息上,壟斷依據是站不住腳的”。
一位互聯網業界的資深人士則對《國際金融報》表示,最后結果難言“和解”,而很可能是“不了了之”。因為,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資委乃至廣電總局都屬于“國家隊”,協調不可能不成為事件的主旋律。另外,嚴格意義上說,企業和部委間所屬的范疇并不相同,“舉例說,觸犯法律的人是不可能找法院進行和解”。
利益博弈
在中國移動(微博)互聯網產業聯盟常務秘書長李易看來,如《反壟斷法》中“普遍性違規、選擇性執法”的根本問題沒有解決,即使“和解”、“不了了之”乃至最終進行處罰都沒有太大意義。
而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馬林直言,上述事件已愈發演變為一場利益博弈。“不管是受調查方,還是現在可能的舉報者,都是將利益放在第一位。”他說,從常理說,作為旁觀者的消費者,才最有資格成為紛爭的受益者。
消費者包先生也對記者表示,不管是電信和聯通是真有壟斷也好,沒有壟斷也罷,都希望進一步降低資費,提高上網的速度。事實上,此前的一項研究報告已經顯示,截至2010年,中國寬帶上網的平均速率僅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美國、英國和日本等OECD(經合組織國家)平均水平的1/10,但在收費方面卻貴上3-4倍。
業內人士現在還擔心,這場“明爭暗斗”可能會進一步拖緩難有進展的三網融合。2010年7月,國務院就發文公布了三網融合的試點方案,鼓勵符合條件的廣電企業經營“基于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的互聯網接入業務、互聯網數據傳輸增值業務”等。然而,據媒體昨日的報道,“相關試點城市沒有一家廣電運營商能從當地的通信管理局獲得相應的互聯網接入運營牌照,三網融合實質上沒有任何進展”。
上述資深人士建議,姑且不說三網融合,應趁目前的契機,解決好南北網絡(電信和聯通)的互聯、互通問題,以提高互聯網的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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