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燁
“康菲中國石油有限公司(下稱‘康菲中國’)再道歉10次也于事無補。”11月13日,環境公益訴訟律師賈方義對記者表示,“渤海灣溢油事故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對沿岸漁民造成的重大損失已無法改變。同時,在道歉中,康菲中國對賠償問題只字未提,這等于回避相關責任。”
11月12日,據央視報道,康菲中國表示,對發生的不幸事故表示真誠道歉,“我們全面配合了調查,并從事故中吸取了深重的教訓”。康菲中國強調稱,“正對作業程序實施額外的有針對性的改進,以提高作業的安全性,并杜絕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這是繼今年8月19日和8月24日后,康菲中國第三次進行公開道歉。但與前兩次道歉相比,本次康菲中國的道歉并無新意,甚至被媒體批評“態度依舊傲慢”。
這同樣是康菲中國對國家海洋局11月11日調查結果的回應。根據國家海洋局的調查結果,“康菲中國在蓬萊19-3油田B平臺的生產違反總體開發方案,沒有執行分層注水(能克服籠統注水的缺陷)的開發要求,長期籠統注水,導致注采比失調,破壞了地層和斷層的穩定性,造成斷層開裂,形成竄流通道,發生海上溢油。”
“種種違規作業及出現事故隱患征兆沒有進行有效處置的行為,都證實了康菲中國沒有做到守規生產、審慎作業,且關鍵崗位職責不落實,沒有針對重大隱患及時采取應急措施,造成海洋污染和環境破壞,污染海洋面積達6200平方公里。”國家海洋局稱,“所以將這起溢油污染事故性質認定為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
但記者發現,國家海洋局的最新表態并不新鮮——今年9月2日,國家海洋局表示,“B平臺沒有執行總體開發方案規定的分層注水開發要求,B23井長期籠統注水,無法發現和控制與采油井不連通的注水層產生的超壓,造成與之接觸的斷層失穩,發生沿斷層的向上竄流,這是B平臺附近海域溢油事故的直接原因。”
不過,無論是康菲中國的道歉還是國家海洋局的調查,都未提及中國海洋原油總公司。此前,中海油曾承諾幫助康菲中國盡快解決溢油事故帶來的問題,但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曾多次表示,作為巨型央企,中海油在此事件中未能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并讓公眾蒙受了損失。
【專家評說】
受害方可索賠
■ 本報記者 黃燁
環境公益訴訟律師賈方義:相關部門不應只重復公布事故的具體調查原因,還需及時公布其他調查結果。首先,相關部門應對外公布溢油事故對渤海灣的生態環境及對沿岸漁民的影響;其次,要公布康菲中國在刑罰責任和民法責任上的認定結果。甚至可以說,這兩者甚至比公布調查原因更重要一些。
山東大學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這是溢油事故發生以來官方給出的正式的鑒定結論,為下一步的索賠奠定基礎。此次調查結論詳盡描述了康菲的各種違規之處,并明確認定定性,將有利于民事索賠。受溢油影響的養殖戶、漁民以及相關機構都可以行動了。按照國際慣例,現在政府可以到法院申請凍結康菲部分資產、資金,用作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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