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記者 張淑賢
明天,青稞酒股份IPO申請就將闖關,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李銀會,不過從該公司成立以來的歷程看,青稞酒股份與已破產的國企——青稞酒集團則頗有淵源。
華實低價獲國有股權
事實上,青稞酒股份前身青稞酒有限公司2004年11月15日成立時,華實投資與青海省互助縣國資營運中心共同出資組建,其中,華實投資以4110萬元現金出資,持股比例為54.8%,而互助縣國資營運中心則以其持有的青稞酒集團因改制而剝離出的3390萬元凈資產出資,持股規模為45.2%。
不過,青稞酒有限股權維持兩年多后,2007年6月21日,華實投資單方面增資2500萬元,完成后華實投資持有青稞酒有限的比例上升至66.10%。
2007年9月30日,互助縣國資營運中心將所持青稞酒有限的股權予以轉讓,轉讓價為2262萬元,而拍得該股權的則是青稞酒有限的第一大股東華實投資,至此華實投資100%控股青稞酒有限。
昔日入股時的3390萬元國有凈資產,時隔兩年多后不僅未增值反而大幅縮水33.27%。
至于該國有股權縮水的現象,青稞酒股份招股書稱,截至2006年12月31日,青稞酒有限經審計、經評估的每股凈資產分別為0.49元和0.67元,互助縣國資營運中心持有的股權則是按持股比例(華實投資未增資前)進行的估價。
而華實投資增資則是按1元的價格增資,較評估的每股凈資產依然增值49.25%,看似華實投資吃了虧,但由于3390萬元的國有股權最終落入了華實投資手中,因此其依然是相當劃算。
商報記者查閱發現,華實投資增資與競拍共斥資4762萬元,但卻獲得了5890萬元的出資額,相當于每1元出資額耗資僅0.81元。
低價拍得集團資產
青稞酒集團改制時剩余的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實物資產、長期投資中,尚有部分與酒生產經營相關的資產未投入青稞酒有限,然而該部分資產最終也通過拍賣等方式被納入青稞酒有限或其大股東華實投資手中。
2007年5月12日,青稞酒集團被查封的評估值8918萬元的資產進行第一次拍賣,不過此次拍賣由于無人應拍最終流拍。
此后,互助縣法院就保留價征詢青稞酒集團以及債權人互助工行的意見,據青稞酒股份的招股書稱,青稞酒集團建議第二次拍賣的保留價定為5000萬元。
2007年6月12日,青海酒集團資產舉行第二次拍賣,青稞酒有限以5000萬元的應價競得,較評估價8918萬元大幅折價43.93%。
拍賣保留價的下調幅度與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明顯不符。商報記者查閱發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80%;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20%。
盡管青稞酒集團上述資產在2007年6月才被青稞酒有限競得,但是早在2006年12月起,上述資產就已被青稞酒有限實際占有和使用,直到2007年8月20日,青稞酒有限才向青稞酒集團支付280萬元的租賃費用。
在資產均拍賣之后,2008年1月15日,青稞酒集團決定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當時公司未清償的債務金額達8018萬元。
據悉,華實投資與其實際控制人李銀會已承諾,一旦青稞酒股份須向青稞酒集團的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則由其無條件向相關債權人直接支付。
◇新聞看點:五機構低價入股青稞酒股份
在100%控股青稞酒有限3年后,青稞酒有限開始引進外部股東。2010年6月19日,華實投資將其持有的1000萬元出資分別轉給浙江聯泰(500萬元)、福建勁達(200萬元)、深圳嘉木(175萬元)、北京天同(125萬元),每1元出資轉讓價格為8.2元,這是3年前華實投資從互助縣國資營運中心手中獲取的股權價格的9.12倍。
與此同時,將青稞酒有限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至1.2億元,浙江聯泰、福建勁達、深圳嘉木、北京天同、上海津博分別認繳新增2000萬元注冊資本中的900萬元、400萬元、250萬元、300萬元、150萬元,增資價格同樣是每1元出資8.2元。
5家機構看似高價入股,然而在青稞酒有限改制為股份制之后,上述5家機構分別持有青稞酒股份4500萬股、1950萬股、1381.25萬股、1381.25萬股和487.5萬股,除浙江聯泰持股成本為每股2.55元外,其余4家機構持股成本均為2.52元。一旦青稞酒股份成功登陸A股,則該5家機構僅一年多的時間盈利幅度至少在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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