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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0月10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正普公司及姚增起均構成單位行賄罪,公司被處罰金1000萬元,姚增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因害怕公司逃稅問題被查,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老總、中國科學院博士姚增起砸出600多萬元重金,向國稅局官員行賄。國美黃光裕案發后,國稅局的一干官員因受賄落網,隨之牽出了姚增起的行賄案。昨天(10月10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正普公司及姚增起均構成單位行賄罪,公司被處罰金1000萬元,姚增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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