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進入9月以來,存款加速流出銀行體系。上半月,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存款較8月末減少4200億元左右,出現罕見天量負增長。銀行資金面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
時至月末,在監管指標和存款流出的雙重壓力下,不少銀行又打起了借高息理財攬儲的主意。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不少銀行最近推出了高預期收益的理財產品,其收益比本月中旬推薦的產品收益普遍高出1個百分點以上。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王常齡對此表示,近期銀行存款流出現象嚴重,央行又沒有放松貨幣政策的跡象,使銀行承受著較大的資金壓力,自然會加大攬儲力度;同時,受到政策影響,企業也面臨貸不出錢來的情況,不排除其借助銀行理財途徑高利息籌集資金,緩解資金窘迫局面。
不過,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在理財產品收益高漲的情況下,其相應的投資風險也在增加,而部分銀行為了達到較好的攬儲效果,卻有意隱瞞了這一點。
監管嚴令難擋攬儲沖動
“9月29日,本行將銷售66天年化收益率6.3%的理財產品,1年期年化收益率可達7.2%,欲購從速。”近日導報記者收到了招商銀行發來的理財產品推薦短信。此前,導報記者還收到多家銀行類似內容的短信,其推薦的產品預期收益率之高令人咋舌。
“這個月中旬,銀行推薦的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還大多在5%左右,但是短短幾天,預期收益率突然出現跳漲,大多超過6%,高的甚至達到8%。”經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濟南市民秦洪雷24日對導報記者說道。
導報記者從銀率網上查閱發現,近期多家銀行發行了高預期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其發行時間均在月底時段,預期收益率也比前期高出不少。如交通銀行發行的多款“得利寶”產品,預期年化收益均超過5%,最高達到6.8%;興業銀行發售的“萬利寶”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達到5.8%,其一款針對私人銀行客戶發售的產品更是達到7%的預期收益率。
“一般在月末、季末,銀行都會發行一些高預期收益率的理財產品,說白了就是借高息理財攬儲。”秦洪雷對導報記者說道。有業內人士也向導報記者證實,國慶節即將到來,又恰逢月末、季末的存貸比考核時點,銀行拉存款壓力極大。“現在行里有些領導直接要求貸款企業幫助拉存款,一個企業至少100萬元,且保證資金能從月底存到下月9號。”一位某國有商業銀行濟南支行的業務人員說道。
銀行借助高息理財產品攬儲的方式已經引起監管層的關注。7月底銀監會召開的2011年年中工作會議上,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對近期“瘋炒”的銀行理財產品提出風險警示,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通過理財產品或其他任何方式變相高息攬儲和違規攬儲。隨后,銀監會又多次下令,限制了此前銀行的攬儲利器——超短期理財產品的發行,但現在看來,監管效果并不明顯。
高息產品多投向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導報記者統計的多款高息理財產品投向頗為“敏感”。
“我們這一期產品投向信托,是當地一家大型商業集團發起的融資計劃。”26日,招商銀行濟南某支行工作人員回答了導報記者“為何理財預期收益率突然上漲”的疑問。
導報記者發現,多家銀行發行的高息理財產品,其資金均投向信托計劃。比如,民生銀行發行的一款預期年收益率在5%以上的產品,其產品說明中就表示,有60%-90%的資金會投向符合銀監會規定的信托受益權產品及信托計劃;還有中國銀行發行的一款創富2011057期人民幣理財產品,預期年收益率高達7.45%,資金投向為興業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設立的《浙江結構化(住瑞泓湖)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興業銀行2011年第38期“天天萬利寶”人民幣理財產品,預期年收益率5.6%,資金投向中也包括信托計劃。
“現在企業資金鏈緊張、貸款難度大,不排除企業與銀行合作,通過高息理財產品盡快吸收資金的情況發生。”王常齡分析道。
企業資金緊張的情況,從近期市場表現中一覽無余。統計數據顯示,近日票據貼現利率大幅上漲,票據直貼月利率近日已飆升至12‰,折算為年化利率高達14.4%,較6個月期限貸款基準利率6.1%高出1.4倍之多。“即便是這樣的利率,如果銀行沒有人,你都很難從中貼出錢來。”一企業主透露說。
有業內人士向導報記者透露,確實有部分銀行因無信貸額度而采用“銀銀合作”或“銀信合作”的模式來變相放貸,從而逃避監管,而資金用途不用在表內反映的理財產品,就成為這些機構之間資金輸送的通道。
不容忽視的風險
導報記者采訪中發現,投資者對銀行的高息攬儲行為并無多少意見,畢竟在“負利率”時期,高利息的理財產品充滿誘惑。不過令人擔憂的是,在銀行的有意遮掩下,投資者往往忽視高息理財產品的風險。
導報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理財產品的說明書中,對投資方向的表述非常模糊。如興業銀行2011年第38期“天天萬利寶”人民幣理財產品對投資方向的表述為,“包括但不限于貨幣市場工具,銀行存款,銀行間融通工具等,還有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信托計劃等。”工商銀行的BJXT1142理財產品說明書表示,該產品主要投資于“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信托計劃及其他資產或資產組合、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各類債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存款以及其他貨幣資金市場投資工具”。
這與監管層的要求不符。按照銀監會最新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二十條,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并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
而實際情況是,在導報記者查閱的十幾款高收益理財產品中,只有民生銀行的一款產品注明了投資種類的比例,其他產品均無此類表述。
第三方研究機構普益財富的分析師方瑞強調,投資者在購買中資行理財產品時要注意其投向,如果投資貨幣市場則風險較小,而投資信托等信貸市場的產品風險較大。
然而,多數投資者恐怕對此卻并不知情。導報記者26日在多家銀行營業部分別詢問了多位購買理財產品的市民,4名購買信托類理財產品的人士中,有3人表示不知道自己購買的理財產品投向何方,只是關注“高收益”和“資金安全”,只有1人了解投資方向,并表示能夠承受風險。而對于產品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客戶經理在說明中也并未強調。“經理只是告訴我以往類似產品都獲得了最高收益,叫我放心。”在興業銀行辦完業務的王女士對導報記者說道。
王常齡表示,應該建議監管部門執行更為嚴格的理財產品信息披露制度,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同時,對超高收益類理財產品,監管機構應及時預警,防止由于小部分產品出現問題而引起大范圍的關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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