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駿
沃爾瑪是世界500強中最近兩年連續名列銷售額第一的商業企業,在全球15個國家有8500多家門店,進入中國15年,在120個城市中開設了340多家門店。對這樣的企業,消費者往往會覺得放心,相信其會遵守法律,誠實經營。但事實上,沃爾瑪在中國卻已多次讓人失望,僅重慶一地,沃爾瑪就有多家分店因銷售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虛假宣傳等問題,先后20次受到工商部門的處罰,僅今年1到8月就達8次。重慶市工商管理局從8月25日開始對沃爾瑪假冒綠色豬肉事件展開調查,9月2日,沃爾瑪的九龍廣場店又被查出了問題,牛肉干、鍋巴、話梅等14種散裝小食品沒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標注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基本信息,甚至出現了進貨日期早于生產日期的情形。
在中國各類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的背景下,國人對沃爾瑪出問題不會感到驚訝。按照經濟學最可靠的定律,“劣幣驅逐良幣”,沃爾瑪并非“企業圣人”,進中國,更是“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身染惡習在所難免。但一家跨國公司來到中國,“本土化”的蛻變如此之迅速,如此之徹底,仍然需要引起警覺:中國的經營環境和秩序監管,到底有多大疏漏?
普通市民都有一個體會,街頭小販那里容易買到假貨,遭遇短斤缺兩,要可靠可信,最好去大商家,因為小販違法成本低,“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大商家一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二則人家做的是大生意,不會貪圖蠅頭小利。商家“愛惜羽毛”,背后是市場自身的自律機制:規模需要信譽的支撐,誠信的企業才能帶來忠誠的客戶。
然而,沃爾瑪的蛻變動搖了市民們樸素的信念。在弄虛作假,違規經營方面,不要說僅僅規模,就是多年品牌,也不足以讓企業自律。市場經濟必須有監管,秩序井然必定來自有效的監管。
令國人遺憾的是,至今“有關部門”在市場秩序的監管上,仍然有心無力,甚至是否真的有心都不得而知。這么多年來,中國壞掉了多少“品牌企業”?2008年的三聚氰胺風波,“三鹿”灰飛煙滅,2011年“雙匯”又掉入“瘦肉精”陷阱,同為大超市,“聯華”因出售“色素玉米饅頭”,也摔了一跤。監管懈怠之下,不少企業管理松弛,只重擴張,輕忽品質,冒險激進,唯利是圖,先是害人,最終害己。在這樣的環境下,沃爾瑪能獨善其身嗎?
顯然,沃爾瑪未能獨善其身,而且看來更懂得中國市場秩序及其監管的“此種三昧”,并知道如何“善加利用”。今天的各級政府在企業與消費者的利益沖突中,都明顯偏袒企業一方,因為政府稅費主要來自生產環節,而不是流通環節,保住了企業,也就是保住了政府財稅。同企業而不是消費者,結成利益聯盟,是官員的“理性選擇”,所以才有各地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輕如撓癢。前陣子政府部門出臺條例,其中有對房地產開發商違規行為可以“罰款3萬”的規定。在北上廣中心城區連一平方米的房價都不到的金額,這究竟算處罰,還是調情?中石化連續出事故,罰了嗎?罰多少?“康菲公司”又會被罰多少,不到最后誰能說得清?監管部門如此溫情,暗送秋波,會讓跨國企業對中國市場秩序存“敬畏之心”嗎?
說穿了,沃爾瑪僅在重慶地區就被罰20多次,企業或許已經從“不怕罰”,到“罰不怕”,現在進到了“怕不罰”的境界,其中到底是企業的問題,還是監管的問題?“三令五申”的作為,只表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現象的普遍存在,真正有效的監管罰一次就足夠了,何勞主管部門一罰再罰?多罰無益于秩序,只有益于部門另類創收。
需要注意的是,在維護市場秩序上,輿論不能搞內外有別,對外資企業出現的問題,群起而攻之,而對現實生活中,中國市場和中國企業存在的問題卻司空見慣。比如,日本汽車企業在全球召回時,卻往往漏下中國市場,媒體為此憤憤然。但事實是中國至今尚未立法規定汽車企業履行召回義務。筆者寫這篇文章時,剛看到中國國家質檢總局起草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布,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征求。
一句話,外國企業特別是500強在中國表現不佳,有其自身的問題,更有我們自己的問題,自己的問題不解決,卻要求外資企業“獨善其身”,那不是奢望,而是幼稚。
作者為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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