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金計)昨日新稅法正式實施,記者從省地稅局獲悉,由于個稅調整,以2010年數據測算,全省將減稅36億元,其中個體工商戶減稅3.6億元。
省地稅局表示,個稅免征額提高到3500元,稅率簡并為7級,湖北99.7%的工薪納稅人稅負減輕,惠及302萬工薪族。
據悉,修改后的個稅法和實施條例自昨日起試行。具體到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是指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即使納稅人9月收到8月、7月的工資,仍適用于新稅法。
同時,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的必要減除費用,明確由每人每月2000元也調整到3500元。
記者了解,省地稅局個人所得稅系統已經完成了更新,并向各企事業單位的用戶端發送了程序補丁,避免納稅人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