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胡健 發自北京
中秋佳節將至,今年的月餅稅成為百姓熱議的話題。
據北京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單位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在繳稅范圍內,需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的工資內,然后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稅率進行扣除。
很多百姓對并非新規的月餅稅抱怨頗多。有財稅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為了讓員工享受諸如中秋月餅的福利,很多企業可能不得不為此尋找“合理”的避稅方法。
一位稅務工作人員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月餅稅只是一種民間的俗稱,實際指的是雇員自工作單位獲得的實物獎勵,這部分的繳稅規定完全符合稅法,并沒有爭議。
盡管完全合法,但多數觀點認為,諸如月餅之類主要在于提供人們享受親情交融、豐富人際交往的物品,應該多留出空間。
財稅專家李文海告訴記者,目前國家財政收入遠高于GDP增長,個稅征收確實不應顯得如此不近人情,個稅征收法需要日趨完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員工在繳納個稅時,類似月餅這種單位發放的實物很少會納入到應稅所得中,企業也幾乎不會因此而被罰款,原因就在于很多企業在做賬時選擇了巧妙“避稅”。有專家因此擔憂,征收“月餅稅”或刺激企業尋求“合理”避稅。
某公司財務劉慧(化名)告訴記者,很多單位為了給員工采購月餅往往采取多重避稅辦法,比如將其列入公司日常食品開銷支出,到時可直接將該發票用以沖減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而不會攤至員工頭上。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國家征稅力量不足,無論是看似合理還是不合理的稅收都會被大打折扣。”李文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