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級市場低迷、流動性緊縮的2011年上半年,相對負增長的IPO市場,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訴求出現了“井噴”。上半年,IPO募集資金總額為1763億元,增發為930.995億元。相比2010年同期,IPO募資規模下降了18%,但增發募資規模則增加了47.3%。
但據投行人士透露,證監會對于上市公司再融資募集資金使用的審查也在加嚴。一般來講,再融資募集資金不能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但采用配股或非公開發行方式募資的,用于還貸和補充流動資產的金額不能超過募資的30%。
據透露,目前證監會再融資審核中,嚴格界定鋪底流動資金(即項目啟動所需流動資金)的比例,基本上約為“募集資金10%”。之前的指導方案是,鋪底資金不超過募投項目所用資金的30%,現在給出的“合理比例”已經縮到10%。
證監會還明確,再融資案在董事會決議通過前,項目已投入的資金,不能算作再融資募集資金的總需求量;在股東大會決議中,必須披露募資基金總額而不是凈額,“這都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再融資募資后,變相地改變募集資金使用途徑。”目前政策對于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補充流動資金有嚴格規定,除了允許補充鋪底流動資金外,其他補充流動資金的方式均受嚴格限制。(南方都市報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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