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瑞灼
據媒體報道,記者4日從財政部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于近日表決通過了關于批準2010年中央決算的決議,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三公”經費[指國家職權部門、政府的企事業單位等用公款支付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合計94.7億元,這也是首次公開中央單位“三公”經費。
公開“三公”經費是社會各界多年的呼聲。然而,長久以來一些政府部門以“沒有先例、數據敏感、不便公開、難度極大”等為理由,拒絕公開“三公”經費的賬本。每年全國的“三公”消費到底花了多少錢,在行政支出中占有多大比例,“三公”消費中有多少是合理的支出,又有多少是不合理支出,往往成“謎”。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部門帶頭公開“三公”消費,對于滿足群眾的知情權、方便群眾監督、減少“三公”消費、防止腐敗犯罪,無疑都具有積極的意義。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在對公開“三公”消費這一話題的分析后發現,有近六成的網友對中央財政公開“三公”消費寄予了厚望。
公開“三公”消費,這是我國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透明政府的一個巨大進步,但要想讓這一制度取得預期效果,恐非易事。對此,筆者有三點建議:
一是期待地方政府早日跟進。如今,在公開“三公”消費上,中央部門帶了個好頭,先行一步,作為地方政府是否應該及時跟進呢?中央財政畢竟離百姓相對較遠,也較宏觀。老百姓感觸最深刻的“三公”消費,實際上還在于地方。公眾監督地方政府,不光要看地方“父母官”的政績,更重要的是“父母官”們是怎么“理財”的!因此,我們期盼地方“三公”消費也能早日公開。
二是期待制度更加完善。“三公”消費公開固然邁出了預算公開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如果公開的只是一個大而化之的“粗線條”賬目,只是公布某中央部委去年公費出國花了多少個億,某省去年公務接待花了多少個億,更細化的賬目全不見蹤影,這項改革就會流于形式,失去意義。
因為“三公”經費公開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讓公眾知情,讓公眾監督,通過公眾的監督促使政府預算更加規范、合法。如果公眾從中既看不到某個具體部門以及具體的事項到底花了多少錢,也無法判斷這些錢到底花得合理不合理,這樣的公開沒有實際意義。如何確!叭毕M的預算公開不流于形式?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有制度上的保障。因此,應當出臺一系列規章制度,來規范“三公”消費的信息公開,特別是要使其上升到法律層面,在修訂預算法時增加相應條款,不公開“三公”消費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期待“三公”消費能得到遏制。長期以來,我國的“三公”消費居高不下,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詬病。2010年中央電視臺曾披露,全國“三公”消費每年高達9000億元,比公共安全經費預算或國防預算經費都高出一大截,相當于年財政支出的30%。我們期待通過“三公”消費賬本的公開,倒逼政府部門審慎對待公共財政資金,減少“三公”消費和支出,樹立節約意識,把納稅人的錢用在改善和促進民生的關鍵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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