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審計署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 正文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降蘊彰 審計署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對遼寧、黑龍江等9個省區40個縣市區(以下簡稱縣)2009年至2010年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審計,發現在388個項目資金中,有2.09億元項目建設資金被用于出借、償還世行貸款和彌補辦公經費不足等。
從審計署公布的結果來看,本次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還有,12個縣的17個農田水利項目存在虛假招標或未招標的問題,涉及資金1.32億元,有5個縣的6個農田水利項目存在中標單位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問題,涉及資金1748.47萬元,有12個縣的18個項目存在中標單位將工程轉包、分包給無資質施工隊和個人的問題,涉及資金1.12億元。
審計署還發現少數申報單位和施工單位通過重復申報、虛報支出等方式獲取項目建設資金967.35萬元,主要用于抵頂應配套資金和其他水利項目建設等。
其外,部分省區未按有關規定配套農田水利資金。有9個省區2009年和2010年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4項專項資金地方財政少配套11.75億元,占應配套資金的32.40%。其中,40個縣的39個項目少配套1.59億元,占應配套資金的56.38%。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書。目前,部分省區已將未專款專用和重復申報獲取的項目資金歸還原渠道,對違規招標和轉包分包問題,已責成有關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專項資金閑置、配套資金不到位、籌資投勞不落實等問題,9個省區正在積極采取措施,抓緊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