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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電價不變,6月1日起執行;同時強調合同煤價不得借機上漲
【財新網】(記者 安旸) 發改委5月30日作出決定,自6月1日起,平均上調15個省市工商業、農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1.67分錢,居民用電價不變。
據新華網報道,本次電價調整涉及的15個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肅、江西、海南、陜西、山東、湖南、重慶、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貴州。其中山西省銷售電價上漲最多,每千瓦時上漲2.4分,四川省每千瓦時僅上調0.4分,調整額最小。
發改委同時強調,合同煤價不得跟風上漲。發改委表示,已開展重點合同煤價大檢查,對于已發現擅自漲價的企業,已要求這些煤炭企業退還多收的價款。對于拒不服從,我行我素的企業,將勒令這些企業不僅退回相關多收款項,還要繳納相應罰款。
發改委還明令各地不得再向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提供電價優惠。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調價只考慮煤價上漲帶來的成本壓力,不考慮電力企業盲目擴張、電力機組能耗高等原因引起的虧損。
據財新《新世紀》周刊此前報道,發改委在3月28日印發的《關于做好2011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的通知》中稱,今年大部分地區電力供需形勢偏緊,年初已有20個省(區、市)實施了有序用電,預計夏季高峰期華東、華北、南方供需缺口較大。電力部門統計顯示,今年前四個月,全社會電力消費量同比增長超過12%,金屬、石油、水泥等行業電力消費量漲幅更高。
3月底,發改委下發了《關于切實保障電煤供應穩定電煤價格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穩定電煤價格的各項規定,不得把合同煤兌現量與市場煤購買量掛鉤,不得通過降低煤炭質量等方式變相漲價,不得擅自提價或價外加價,維護正常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和價格秩序。
發改委還于4月10日起上調了12個省的上網電價,安徽、湖南、江西的上網電價自6月1日起上調,每千瓦時平均上調2分左右。其中,山西上調3.09分,調價金額最低的是貴州,每千瓦時上網電價上調1.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