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5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在2011陸家嘴金融論壇專題會場八“十二五”期間的金融發展環境建設”上表示,注冊在上海的保險公司、保險機構從事航運的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可以免繳營業稅。
叢明表示,2009年4月份國務院發了一個把上海建成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金融中心的文件,這個文件其中也確定了對上海建設兩個中心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分三類:
第一類是對上海建設國際航運中心的稅收政策。如注冊在洋山保稅區的企業,從事國際航運和從事貨運的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營業稅等等,這個政策已陸續發布。
第二類是對上海建設現代服務業的優惠政策。國家已經確定對上海等全國21個城市認定為技術先進性的企業,可以給予一定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另外這21個城市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營業稅。
第三類是對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給的一些優惠的政策。已經確定的一個是對注冊在上海的保險公司、保險機構從事航運的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營業稅。還有就是對上海從事跨境貿易實行人民幣結算進行退稅的試點工作。正在立意當中的,對上海從事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遞延納稅的試點,這個政策還在研究當中。
【作者:《財經》綜合報道 】(責任編輯:劉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