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喬禮 選稿:趙菊玲
東方網記者喬禮5月21日報道:債券市場在我國有了長足發展的現今,人民銀行(央行)在債券市場中發揮著什么樣的作用?很多人疑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中,人民銀行盡量走在間接的地位,這是否意味著人民銀行沒有作用了?或者說在債券市場上其就不應該進行直接的管理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謝多(專欄)今天對此作出了回應。“人民銀行參加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是有法可依的。”他說。
謝多表示,根據《人民銀行法》,人民銀行要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市場的發展和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的執行都有高度的密切關系。而根據國務院的“三定”方案,人民銀行也負責金融市場的發展規劃,協調金融市場的發展、推動金融產品創新也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職能。
“雖然人民銀行對債券市場的發展負有相當的責任,但并不等于人民銀行就要直接干預市場的運作。”謝多表示,政府的監管和自律監管是互補的。他認為市場的主管部門應該著重推動市場發展,包括對自律規劃的確認和業務指導。而自律組織可以做好對于市場的自律管理,制訂有關的市場自律管理規范。
2010年,人民銀行與相關部門多次協調,推進了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債券交易所。“我們完成了銀行間市場與債券交易所之間的連通,進一步提升了中國整體債券市場的運行效率。”謝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