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曉琴
謝平:資本項目可兌換四大條件已具備
黃益平:今后三年或是改革黃金窗口期
中國是否具備了資本項目完全可兌換的條件?
在外匯儲備高企、人民幣國際化肩負眾望、通脹壓力高漲的背景下,關于上述議題的任何討論都會引發學界的熱議。
近日,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謝平關于期待“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表態見諸媒體,再度引發了各路觀點的激蕩。
事實上,官方對此的表態有跡可尋。
“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這也間接明確了此項工作推進的時間表。
央行副行長胡曉煉(專欄)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表示,在未來的五年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會有比較大的進展。
然而,目前業內存在的爭議是,資本項目開放的時機是否已經到來及其具體的實施路徑。
資本開放VS利率市場化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30447億美元,達到全球外儲的三分之一,高居世界第一。
昨天公布的海關數據則顯示,4月份,我國出口1556.9億美元,刷新了去年12月創下的1541.2億美元的歷史紀錄,當月貿易順差114.3億美元。
鑒于多年順差的累積等原因,我國外匯儲備加速增長,從2006年突破1萬億美元大關,到2009年突破2萬億美元大關,再到2011年突破3萬億美元大關,五年連上三個臺階。
央行行長周小川(專欄)此前即坦言,外匯儲備已經超過了我國需要的合理水平。
規模激增的外匯儲備給央行造成很大的對沖壓力,同時也帶來外匯儲備資產的安全問題。
業界、學界為此不斷獻計獻策,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專欄)甚至暢想把“外儲管理權轉移到財政系統”。不過,目前比較主流的觀點是加速人民幣自由兌換,在目前的語境下,也就是加快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
我國1996年12月份宣布接受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實現經常項目的可兌換,而資本項目一直處于管制狀態。
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定義,資本項目分為七大類40項。其中,我國目前可兌換的有5項,基本可兌換有8項,部分可兌換的為17項,完全不可兌換為10項。也就是說,我國75%以上的資本項目都處于部分可兌換和部分可兌換以上的程度。
謝平則認為,中國已具備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四大條件——宏觀經濟穩定,完善的金融監管,較充足的外匯儲備,金融機構穩健,而那些已經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國家,如俄羅斯、巴西、波蘭等在宣布可兌換時,或者現在,主要條件都不如中國。
在上述觀點得到學界和業界認同的同時,謝平的有些觀點也存在較大爭議,主要集中在資本項目可兌換與利率市場化孰先孰后,以及資本項目可兌換與人民幣國際化的關系問題。
在謝平看來,資本項目可兌換并非一定要建立在利率市場化前提下,“利率先維持現體制,看資本項目可兌換后有什么變化,再研究對策,實際情況也許沒這么復雜,而且國內可對利率采取靈活的管制措施和市場調控手段”。
但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黃益平認為,在資本項目開放之前,需要解決利率和匯率市場化的問題。這兩個資本價格不理順,一旦放棄資本管制,很難避免大規模的跨境資本流動,直接沖擊經濟與金融的穩定。
在資本項目可兌換和人民幣國際化孰為基礎的問題上,謝平的觀點和瑞穗證券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沈建光(專欄)的觀點也有出入。
謝平認為,資本項目可兌換是人民幣國際化的基本條件。現在試圖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有限制的同時,又推進所謂的人民幣國際化,“兩全其美”的路走不下去。
而沈建光則認為,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將有助于資本項目開放,比如小QFII開放可促進離岸市場人民幣回流,而擴大非境內居民的境內投資,也將促進資本賬戶自由化。
胡曉煉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答記者問時則表示:“從未來的發展趨勢和方向看,一方面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我們既定的目標,要繼續推進;另一方面,我們相信市場對人民幣跨境業務的需求會越來越大。所以兩者又有互相促進的關系。”
時間表暢想
對于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時間表,胡曉煉曾表示,現在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條件變得越來越好,“所以我們相信,在未來的五年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會有比較大的進展。”
但胡曉煉同時強調,具體哪一天完全實現可兌換,還是取決于條件,現在還沒有一個確定的具體的時間。
謝平則疾呼,資本項目可兌換,可能是中國金融改革的一個新制度變量,就像當年匯率并軌和加入WTO一樣,對今后10年中國經濟和金融業的發展會起到歷史性作用。
“我很希望本屆政府能完成這項改革。”謝平說。
黃益平也表示,今后三年,可能是中國資本項目管制改革的黃金窗口期。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部署今年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重點和任務時,即提及“深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改革,在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防范跨境資金異常流動風險的同時,進一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另據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超近日也表態稱,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狀況落后于市場經濟主體需求,當前應抓住現在國際國內相對比較有利的環境和時機,以更加積極的態度研究和推動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
然而,依然有觀點表達了對“硬幣的兩面”的擔憂。
新華社近日播發的一篇文章中即指出,開放資本項目是把“雙刃劍”,既可引入資金促進經濟,也可以招引外來資金沖擊和內部資金大量外流。從過去幾十年,南美、東南亞等一些發展中國家在金融自由化中遇到的問題可以發現,國際金融資本利用這些國家資本賬戶過快開放而沖擊其金融市場所造成的惡果直至今日仍未徹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