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星
近期,全國工商聯所屬的42個行業協會發表穩定物價倡議書,呼吁廣大會員采取多項措施,不串通漲價和人為抬價,得到了業界同行的關注和響應。而電視購物行業作為一個重要的銷售業態,在物價規范上不能缺位,組建行業協會也十分必要。
電視購物這一營銷模式,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從境外進入我國消費市場已有近二十年歷史。截至2010年底,國有廣電省級以上居家購物企業已接近30家,包括上海東方購物、北京中視購物、湖南快樂購物、陜西樂家購物等一批日趨成熟、經營上乘的居家購物企業。這批企業去年營業整體收入超過百億元以上,其中東方購物達到年營業收入50億元。但在這些成績的背后,居家購物業態企業無論從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還是從居家購物與短片廣告兩個業態行業橫向層面上均衡良性市場化發展來看,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和發展空間。
再從民營電視購物企業(包括生產供貨商、廣告服務商)和以各省衛視上星頻道(還有相當數量二三線城市、少數經濟發達地區縣級市電視臺電視購物節目)為播出平臺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業務來看,盡管國家廣電總局多年來對短片廣告業態屢屢采取整頓治理措施,近年來更是出臺了頗有針對性操作性的《關于加強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和居家購物節目管理的通知》、《關于開展打擊電視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等多項法規條令,但目前大部分省市衛視對短片廣告播出的監管實際與國家廣電總局出臺的規范短片廣告的要求相差甚遠,短片廣告屏幕上虛假不實、假冒偽劣的弊病仍未根除。
2010年電視購物界曾發生過兩件從內容到形式幾乎雷同的新聞,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下稱“媒購委”)于10月和12月中下旬分別發布通告,對屏幕上播出的19則和29則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業態里違法違規廣告進行曝光,還涉及到為這些商品做代言廣告的著名主持人和多位當紅影視明星。媒購委指責名人代言違法違規廣告“極具煽動性”、“嚴重違反《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而代言一方認為代言“事出有因”,覺得被曝光“很委屈”,甚至還表示媒購委是個“二級協會,不具有發布公告的資質”。這樣版本的故事,在以往幾年里也發生過。
國內電視購物市場至今還沒有一個規范健全的行業協會,而要實現電視購物市場良性有序的運轉,離不開政府職能部門監管的到位和行業協會在其中的自律能力,兩者缺一不可。包括電視購物在內的電視商務各類服務業,已經在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進程中起著重要作用,行業協會規范健全的自律行為,將成為促進和協調電視購物市場良性有序運轉,保護消費者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推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