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娟
兩會之后,復旦大學學者葛劍雄又一次成為媒體焦點。起因是他“挑戰”高校圖書館“潛規則”,大曬經費賬單。
由教育部組織研究制定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葛劍雄的作為已切切實實讓人看到令公眾期待的“透明”的曙光。
公布招待費影響不好
葛劍雄向本報記者介紹,相關信息從2010年5月開始于復旦大學網站上向全社會公布,當期公布的是2009年的賬單。在復旦大學網站上,這一 “2009年度圖書館經費使用情況表”,羅列各項財務支出,主要有“文獻采購費、設備費、行政日常業務費”,在合計支出的3504.24萬元中,文獻采購費金額為3090.29萬元,而另一項行政招待費109.83萬元,其中包括“含廁所衛生用品在內的61.9萬元,及公務招待費6.72萬元”。
他說,公布這些賬單,并沒有遇到特殊壓力,再說“快退休了,也不怕得罪權勢影響升遷”。在公布之初,也的確有人勸說,公布經費宜粗不宜細,招待費不要公布,此舉會給其他單位造成不好的影響。但他認為,“讀者和公眾最關心的,就是管理成本多少,特別是有沒有用公款吃喝的問題”。因此,秉著公開的原則,就在復旦大學網站上向全社會公布了。
近些年來,高校也染上腐敗的病癥。三大病灶分別為“基建病”、“采購病”、“招生病”。
在高校每年的大量物資采購活動,包括教學書籍、大型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個別當事人利用職權收受“回扣”,為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媒體報道紛紛用“葛劍雄曬經費,帶頭挑戰行業潛規則,拒收百萬‘回扣’”等說法來報道曬賬單之舉。此舉在網上受到眾多網友的支持。著名主持人曹景行在網上評論這一做法時說,“有了葛劍雄第一個例子,馬上要求所有大學所有部門都按照復旦大學圖書館的方法,全部公開,公開以后讓大家來看,這里面有多少錢是花得不應該的,有多少錢不明不白地到了不明不白的地方,再有一個,誰不敢公開,一定里面有鬼,就應該去查了。”
葛劍雄顯得很冷靜,“其實,現在不少學校都在因循這個思路做,我們的做法,早就在高校圖書館會議上討論過,不過那時沒有引起媒體的注意。現在媒體關注后,很多標題或解釋,容易引起誤導,把我推到同行的對立面上去。”
也因為這個原因,他對本報詳細澄清了其中的各種說法。
公布“回扣”為“自救”
刺激公眾神經的是,在高校圖書采購中一直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回扣”問題。葛劍雄說,“中國公開出版的圖書都是標明定價的,行內稱為碼洋。但這個價格是最終賣給顧客的,在出版社賣給批發商時都會給一個不小的折扣(例如六五折),而批發商賣給零售商時也會給一個折扣(例如八折),留給下一環節一定的利潤空間。圖書館是采購大戶,書商自然會給一個折扣,而圖書館為節約經費,當然要爭取盡可能優惠的折扣,因此最終的購書價(實洋)都低于碼洋。圖書館一度流行的做法是按碼洋開發票付款,供貨商再將碼洋與實洋的差額退還給圖書館,這就是 ‘回扣’。一開始,這筆‘回扣’成為圖書館的小金庫,作為員工的獎酬金和津貼,或者用于一些無法由財務報銷的開支。之后,各單位清理小金庫,這筆‘回扣’ 交到學校,再由學校提取全部或部分,供圖書館發獎酬金和津貼。”
他舉例說“‘回扣’有多大”的問題,“如采購碼洋1000萬元的書,按八折的話就會有200萬元的‘回扣’。但不是每筆采購都有‘回扣’,像外文書刊、數據庫是沒有‘回扣’的,有些特殊的中文書也是沒有‘回扣’的。”
這是當時各大學通行的做法,“雖然小金庫從下面轉到上面,但其實也是違反財政紀律的,誰也不能保證館長或相關員工沒有再得到供貨商的好處”。
用葛劍雄的說法,“其實我是為了自救,長此以往,我就要犯罪了。”
于是,在葛劍雄接任館長的第二年,他就與學校商定,改為實洋采購,公開招標,取消“回扣”。
因為免除了把書款的一部分變為現金返還的麻煩,供貨商也歡迎。但這些必須得到學校的支持。真正的壓力來自本館員工,取消了“回扣”,取消了各項收費,如果學校不撥發足夠的獎酬金和津貼款,員工的收入就會下降,或者增幅低于校內其他單位的員工,會影響工作積極性。
小金庫消失后,圖書館的員工獎酬金和津貼必須由學校支付。葛劍雄遂與復旦人事處(負責核定酬金和津貼指標)、財務處(負責撥款)三方簽訂協議:圖書館保證全部實洋付款,另兩方保證圖書館員工待遇不低于改革之前水平,并隨著校內平均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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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圖書館館長、歷史地理研究所博士生導師、上海市政府參事葛劍雄。)
“回扣”引起的奇恥大辱
潛規則必然豢養大批碩鼠,但也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深圳大學圖書館館長曾因此遭受不白之冤,從而憤然辭職。
據深圳大學圖書館一資深人士告訴本報,這種“回扣”做法確屬行規,也是高校公開的秘密。雖然如今已有不少學校采取公開招投標的形式購書,但仍有大量學校沿襲“回扣”做法。他告訴本報,在四五年之前,深圳大學也是如此。“圖書館購進圖書后,由供貨商返還的商業‘回扣’再打入學校的賬戶,然后,學校會從中抽取一部分返還給圖書館使用,這些學校都是知道的。”因為圖書館的不規范做法,當年,深圳大學的圖書館館長被反貪部門傳訊問話了一個晚上。“其實當時的館長很冤枉,她是個女士,言行都很謹慎,平時別人請她吃飯都不會去。而她上任后也只是因循一貫通行的做法而已,所有的‘回扣’都進入學校的賬戶,自己未拿一分,后來由學校出面向反貪機關說明才通過。”該館長卻深覺“受此奇恥大辱”—從反貪局一回來,就堅決辭去了圖書館館長一職。
當深圳大學新任圖書館館長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改革了圖書采購做法—變收取“回扣”為全部公開招投標,然后由深圳市財政直接撥款給書商。“這也是保護我們自己,若外界懷疑有‘回扣’,那也跟我們沒關系了。”
據他所說,現在還是有很多學校是“‘回扣’購書”,“只要有大批量商業購書,就會有‘回扣’,當事人也一定很難撇清。”
葛劍雄歸納這個問題的癥結說,“大量的高校腐敗問題還是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例如,國家提高高校教師員工的待遇不是通過增加基本工資,而是主要依靠發津貼、科研經費提成、創收分成等不規范的辦法,以致滋生腐敗,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我說的‘自救’,就是希望通過建立合理的制度使自己避免陷入泥淖。”
圖書館開始變得人性化
廣東新華發行集團的副總游先生告訴本報,該機構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組是負責向高校供貨的部門。每年高校都會有固定一部分款項用于購書,叫“采編經費”。如果量大,就采取招投標,每個高校的規定不一,有些是購書20萬元以上招投標,有些是10萬元、5萬元等。低于這個數量的,就自行選擇品種齊全和低價的書店。
他說,在具體施行的過程中,的確遇到過高校提出“回扣”的問題。作為“財務正規的大集團,我們會以提供免費上架、數據加工、免費贈書等服務作為交換”。但他不否認很多出版機構都是這么做的。
即便是公開招投標,他透露,也仍然會有一些貓膩。“因為評審委員會是固定的幾個人,可能會有賄賂以競標,或者在評標時也有問題,為某個競標者量身定做一些條件,比如需要你獲得什么獎項,而其實這個獎對圖書選購毫無意義等。”
2010年施行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規定,高等學校必須公布包括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決算方案,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在內的信息。
葛劍雄說,公開經費開支,一能防止腐敗,二能接受監督。與此相應的是,復旦大學圖書館有賓客來訪沒必要就不宴請;圖書館不買車,開車也不報銷;復制古籍、舊刊本或善本,以往一般都要在復制成本以外按頁收費,復旦全部取消。只要簽字承諾不用于商業目的,就可免費用數碼相機拍攝,校內校外都是如此。
據復旦大學一行政學博士證實,在該圖書館掃描書頁、圖片都是免費的;有復印需要可買卡,復印一面紙1毛錢,打印一張也是1毛錢。這比校外3毛錢復印一張便宜;可以直接帶包進入;如果你借閱期快到,會提前一周以e-mail通知催還以免扣費等。“這些服務我在本科的大學圖書館都是沒有的,這里很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