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超市價格欺詐,要求賠償14.2元
據新華社電 由于質疑沃爾瑪超市冷凍水產品缺斤少兩,深圳消費者方澤派最近向南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回貨款并賠償等額貨款。目前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方澤派起訴稱,今年2月18日,他在深圳市南山區的沃爾瑪華僑城分店看到,紅衫魚價簽上標示為6.90元/500克,隨后購買了一包貼有“13.80元 /公斤、重量為515克、價格為7.10元”價簽的紅衫魚。事后他稱重發現,在沃爾瑪購買的冰凍紅衫魚連包裝的冰塊在內的總重量才有515克。
據此,方澤派認為沃爾瑪這種含冰銷售冷凍水產品的行為是價格欺詐。他發現沃爾瑪所有的冷凍水產品都把包裝物和冰塊當成商品銷售。他請求法院判令沃爾瑪退回貨款7.10元并賠償等額貨款7.10元共14.20元。
2010年3月,深圳市消委會發布的《2010年預包裝冷凍水產品計量調查報告》顯示,48批次抽查樣品僅1批次合格,有80%檢驗批次含冰量占總重30%以上,而抽查樣品全部購自沃爾瑪、家樂福、吉之島和山姆會員店等知名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