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后
2006年來,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發改委、民政部等9部門組成的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領導下,自上而下對各類評比表彰活動進行清理喊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受利益驅動,各種打著“中國”字頭聽起來與國家某主管部門有關業務相關的行業協會或所屬機構的名義組織的以收費為目的亂評比、亂培訓活動,并未因此在社會上銷聲匿跡。究其危害,主要有三:
1、增加企業負擔,損害公眾利益。這些亂評比、亂培訓行為冠以名目繁多、名不符實的稱謂,由于信息不對稱,企業無法通過簡捷有效的途徑明辯真偽,對培訓機構和培訓人員的好壞亦無法辨別,如僅有關“中國誠信企業”方面的評價,就有多個來自不同協會的通知文件,同一國家政策的培訓研討通知更是不計其數、魚龍混雜,企業為了核實信息,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而且還不一定有效,嚴重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增加了企業負擔,而且助長了行賄受賄、弄虛作假的不正之風,有的評比結果還會誤導公眾,損害消費者利益。特別是各種房地產評比活動,如果老百姓沖著評獎的金字招牌去買房,難免不上當受騙,如那些被評為“最誠信”的中介機構、最具投資價值的樓盤等。
2、擾亂市場秩序,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某些評比、排序結果客觀上會對企業及其產品的社會聲望有很大影響,如果通過亂評比貼上一層金字招牌,實際上是通過評比來提升企業或產品知名度,這對遵紀守法不參加評比的企業來說就是一種不公平競爭。
3、損害政府和媒體的聲譽。這些機構往往打著國家某某部委的旗號,獲獎后在某某媒體宣傳、某某領導人頒獎的承諾,由其組織的各種亂評比、亂培訓活動,如果造成“只要花錢就可得獎”、“光收錢亂培訓”的印象,最終損害的是政府和媒體的聲譽。因此,亂評比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政治問題。
為此,建議必須進一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規范評比、培訓行為,減輕企業負擔:
1、在嚴格執行現有評比活動審批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可供企業便捷查找評比活動審批情況的公開信息平臺,增強信息透明度。
2、目前國家雖然已明令不得亂評比、亂培訓,讓企業松了口氣。但由于無人執法,仍有令不行,因此應該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變著法子重演故伎的,就應嚴肅查處,包括對參與違規評比結果宣傳報道的媒體,要發現一起,追究一起,曝光一起。
3、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特別是健全公布舉報渠道,方便企業群眾投訴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