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仇子明 2010年5月21日,是范德均的妻子永遠無法忘記的一天。“我當天下午剛剛告訴四川證監局我們在蘇州吳江的新地址,當天晚上我丈夫就被綿陽警方跨省了。”范德均的妻子告訴本網記者,她堅信丈夫無罪,她將于本月28日返回四川綿陽,靜候3月2日的開庭,據其透露,范德均的律師將為其做無罪辯護。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張德均被抓當日,其妻被民警警告稱,不許對媒體發表任何意見,否則也會將她抓捕。
范德均于2010年2月份舉報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虛假財務報告以及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并舉報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因購買大量銀行承兌匯票經財務沖帳結算造成虛開巨額彩電銷售增值稅發票,并在網絡傳媒上公布了相關的大量證據。
此事在引起中國證監會、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關注后,四川證監局經過兩個月調查作出了川證監信訪復字[2010]3號信訪答復:四川長虹無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
2010年5月,范德均的妻子因工作變動,來到蘇州吳江一家超市任職,范德均亦隨之前往。據范妻回憶:5月21日下午,四川證監局電話問詢了他們的新地址,當天晚上,范就被綿陽警方帶走。“晚上9點,我丈夫來接我下班,他剛出現,就來了五、六個便衣,要我丈夫出示身份證,驗明是范德均后,立即被他們反扭雙手銬走,此后一周時間內,我都沒能聯系上他,只知道他出事和實名舉報長虹有關。”
2010年6月4日范德均因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被正式逮捕。
事實上,這已經是范德均的“二進宮”。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的范德均曾于1998至1999年間任長虹銷售處湖南管委會主任,因構成職務侵占罪,被法院處以七年刑罰。2006年范德均出獄。爾后,開始舉報長虹。
據范德均的舉報材料,長虹為獲得1999年的配股資格,通過代理商虛假提貨和虛假財務記賬的方式虛增銷售收入,還重復記錄銷售旺季收入。1999年1月初,四川長虹計劃通過當時的近30個管委會中幾個大的代理商,利用虛假提貨和虛假財務記賬的方式虛增銷售收入20多億元。舉報材料中還顯示,1998年1月1日到1月31日,公司近20多億元的銷售收入被計入1997年度,但這一數據也被重復計入到1998年報表中。兩項數據加起來,四川長虹累計虛增1998年銷售收入約50億元。
對于上述舉報內容,長虹曾發布澄清公告稱一切均屬“子虛烏有”。四川長虹表示,范德均舉報的目的,就是為其“平反”,并“退還”全部賠償款77萬余元。
在范德均被捕前,綿陽國稅局認為:“四川長虹1998年納稅情況正常,尚未發現有涉及指控業務范圍內的偷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而四川省證監局的調查結論則為,“長虹有關22.5億元銷售符合稅法關于收入確認和開票的規定”,“未發現公司1998年相關會計處理違反當時會計制度”等。
不過,上述兩部門的復函也顯示,在調查過程中,部分單據材料已不可查。所以,對于四川長虹的調查結果也無法確定“完全清白。”
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事實上,長虹并不能對范德均的舉報內容一一證偽。該知情人士還認為,長虹作為四川,尤其是綿陽當地的明星企業,或多或少會受到當地政府部門的“優待”,“范德均的再次被抓,等于是‘前科’的二次審判。”而著名財務專家夏草亦曾針對此事發文稱:“四川長虹,請不要把大家當白癡”。
究竟是范德均實名舉報被長虹打擊報復,還是“動機不純、虛假舉報”?經濟觀察網將對本樁跨時十年的“謎案”進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