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周祺瑾
國家發改委敦促各地對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的聲音尚未落地,上海方面便傳出消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對三家違法違規銷售商品的開發商開出罰單。
上海市房管局網站發布的公告顯示,因違法違規銷售商品房,近日房管部門對上海弘曄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雙鷗置業有限公司和上海屹申房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了查處,分別處以罰款、警告并責令限期整改等行政處罰。
前述三家開發商此番受罰的原因,多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采取發放會員卡、VIP卡等方式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以及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對外預售、通過網下簽訂商品房定金合同。
昨日,網上房地產顯示,此案涉及的恒盛湖畔豪庭、樂莫苑以及上海灘大寧城依然處于停售狀態。其中,恒盛湖畔豪庭和樂莫苑的售樓處電話,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態。上海灘大寧城的銷售人員則稱,目前該項目無房可售,后期房源開盤時間尚未確定。
多重處罰
根據上海市房管局的公告,上海弘曄于2010年2-3月,在未取得“恒盛湖畔豪庭”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情況下,采取發放會員卡方式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近日,奉賢區房管部門對上海弘曄作出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上海雙鷗置業有限公司的受罰原因與上海弘曄類似。公告顯示,該公司于2010年10月,在未取得“樂莫苑四期”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情況下,采取發放VIP卡方式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近日,松江區房管部門對雙鷗置業作出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上海屹申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灘大寧城”,因在銷售過程中,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對外預售、通過網下簽訂商品房定金合同,受到了閘北區房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已將針對上述三家違規開發商的行政處罰情況,通報上海市規土局、地方稅務局、工商局,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等部門,對通報中違法違規的開發商采取暫停發行股票、債券,限制參加新購置土地、金融信貸活動,加強征稅清算和稽查等措施。
行業潛規則被揭
前述三家開發商的違規做法其實并不新鮮。
2010年4月,國務院就發布通知明確,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編注:2月23日,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提交了《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提出,下一步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閑置土地、違法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對省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進行考核和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但違規銷售商品房的案例依然屢有發生,問題多集中在“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對外預售”上。
以2010年10月開盤的“樂莫苑四期”為例,該項目取得預售證的日期是2010年10月14日。此后有公開報道稱,購房者發現,樂莫苑四期全部房源早在10月9日已售完。而附近一些中介卻囤積了不少該項目的房源,此類房源不僅單價高出定價數百元,購房者還需額外支付“費用”才有望購得。
位于閘北的暢銷樓盤上海灘大寧城一期也有此類問題。有公開報道援引購房者的話稱,該項目剛開盤時宣稱有400余套房源,網上房地產也顯示有房源可售,但售樓人員卻稱該盤很早就已售罄。事后,有購房者了解到,該項目周邊中介手中握有不少房源。
涉嫌此類違規的開發商可能遠不止這三家。某樓盤的銷售經理告訴早報記者,一個項目預售證申請的可售房源一般多達上百套,如果一次性推出,賣不掉的話,會對銷售造成負面影響;如果一次性全賣出,則有可能造成利潤未最大化。“因此,‘分批多次’已成為主流的銷售策略。”該銷售經理稱。
母公司金蟬脫殼?
中房信析師薛建雄稱,上海房管局的罰單能否取得預期效果,關鍵看兩點:首先是停止違規項目的銷售,理論上可以凍結企業資金流的回籠。一個項目的銷售對開發商而言,往往意味著幾十億元的資金回籠。一旦銷售被喊停,對于資產規模有限的開發商而言,無疑將是重大打擊。其次就是證監會、銀監會等主管部門的回應,對于“暫停發行股票,限制金融信貸”等決定如何監控。
薛建雄同時強調,公告中提到的違規“開發企業”,是單指項目公司,還是指開發集團,也是關鍵所在。
有開發商稱,處罰公告中提到的是三個樓盤的項目公司,這很可能意味著,項目公司的母公司并不會受到限制。“開發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另外的項目公司或新設項目公司拿地和融資。”該開發商稱。
就上述開發商的說法,早報記者未能聯系到監管部門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