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宣布,家樂福、沃爾瑪等在部分城市的連鎖店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發改委責成相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這些超市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發展改革委表示,對于那些存在欺詐行為,但沒有違法所得,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企業,將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29日表示,當日上午已按處罰上限,向上海地區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三家家樂福超市門店各開出了50萬元的罰單。昆明兩家門店也被查出三方面問題,物價部門已對門店作出罰款50萬元的處罰。
網民認為,市場優勢地位以及低廉的違法成本,使這些國際巨頭幾乎有恃無恐。而長期的監管滯后和法律制度的缺失,則是其幕后推手。
大零售商地位強勢
博主“梁培俊”說,家樂福沃爾瑪之所以敢為所欲為,根本原因在于違法成本低。而成本之低源于我國法律缺乏真正的懲罰性賠償,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要求對大型商場不能經常進入檢查,對違規的處罰也要按最低限,這種 種 “ 呵 護 ” 縱 容 壞 了 這 些 商家。
博主“清哲木先生”還指出,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決定了類似的商業欺詐還會繼續存在,此次家樂福、沃爾瑪被處罰曝光不過是冰山一角。從這個角度說,當務之急應是積極改變誠信的消費環境才有價值。
監管滯后 法律缺失
署名“王玉麟亦”的博客文章說,要打掉家樂福沃爾瑪的囂張氣焰,讓地方執法部門能夠正常地行使自己的職權是首要的一條。我們的政府應該對任何侵犯消費者權益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加強日常的監管工作,對于家樂福沃爾瑪這樣的欺詐行為,決不能讓他們僅僅“道歉”完事。不過,需要指出的是,要求政府執法部門加強監管,并不是要搞“保護主義”,無論中外企業,應該一視同仁。
署名“深度撞擊”的博客文章說,沒有不良的市場,只有不良的管理。如果價格欺詐現象剛一露頭就打擊,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如果市場管理不到位,企業感覺到不會受到大處罰,反而有利可圖,就會得寸進尺。而我們現在的“制度性”管理手段,表現為管理過于滯后,管理力度乏力,違法成本過低。所以還應該在改造我們的大環境上下功夫才對!不能就事論事,不追究深層次原因。應下大力氣將我們的經商環境 搞 好 , 鏟 除 違 規 違 法 的 “ 土壤”,所有的商貿企業就會“被迫”地文明經商,“客觀”地還社會一個誠信的好環境。
博主“清哲木先生”說,要改變消費環境,不僅需要政府監管到位,還需要法律監管跟進。
博主“信海光”說,真正的市場經濟同時也是信用經濟、法制經濟,經濟信用水平的高低可直接影響到資源配置的效率。要恢復經濟信用是一項系統工程,不是政府或者商家單獨發力所能奏效,需要來自全社會的配合。
其他超市應引以為戒
博主“范志萍”說,玩弄這個貓膩的不僅僅是這兩個超市。我平時買東西就在家門口小超市,發現收款員有多收費現象,比如打折的按原價收款。一般人不看單子,但如果發現去問,收款員會說對不起,把錢退回。本人有個習慣,凡是帶字的紙有用沒用都要看一眼,所以發現過幾次。超市購物出出進進的人很多,看單子發現問題的是極少數。但日久天長這是超市的一筆創收。
署名“徐立凡”的評論文章也說,在家樂福和沃爾瑪被行政監管糾錯的同時,還需要追問:本土企業是否也處在類似的商業環境中?是否也時常有欺詐消費者的行為發生?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決定了類似的商業欺詐是大概率事件,這已無數次為經驗常識所證明。此次家樂福、沃爾瑪被處罰,無非是又一次揭開了行業壞規則的蓋子。
博主“范志萍”也強調,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必須增加法律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用清醒的頭腦保護好自己的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