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達能公司最近欲強行以40億元人民幣的低價并購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達56億元、2006年利潤達10.4億元的其他非合資公司51%的股權。
1996年,娃哈哈與法國達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資建立了五家公司,共同生產以“娃哈哈”為商標的純凈水、八寶粥等在內的產品。當時,娃哈哈占到了49%的股份,達能與百富勤加起來占51%。
亞洲金融風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將股權賣給了達能,使達能躍升到了51%的絕對控股地位。當時,達能立刻提出,將“娃哈哈”商標權轉讓給與其合資的公司,但遭到了國家商標局的拒絕,因此后來雙方改簽了一份商標使用合同。
當時合同中一項看似不經意的條款,卻讓娃哈哈在日后陷入了被動。雙方在合同上簽署有這樣一條“中方將來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在其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而這些產品項目已提交給娃哈哈與其合營企業的董事會進行考慮。”其實這一條款簡單來說,就是娃哈哈如要使用自己的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需要經過達能同意或者與其合資。
當時達能公司在中國除了收購娃哈哈的39家企業之外,還收購了娃哈哈當時最大的競爭對手廣東樂百氏飲料公司的98%股權。
面對與達能在投資上的一系列分歧,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后認為,達能并購娃哈哈以及中國其他一些大企業的行為,不是為了將這些企業經營壯大,而是為了資本運作——將中方企業股權低價收購后再在國際市場上出售或上市,以套取巨額資金和利潤。
面對達能想低價并購娃哈哈與達能非合資公司51%的股份,全面控制整個娃哈哈的意圖,娃哈哈不同意被其并購,于是達能以娃哈哈違反了所謂的“同業競爭”條款及“濫用娃哈哈商標”為由,以訴諸法律來脅迫娃哈哈將股權出售給他。
2009年9月30日,經歷了一系列糾紛與爭執之后,娃哈哈和達能雙方正式和解。達能將所持有的娃哈哈合資公司51%的股份以3億歐元的價格出售給中方合資伙伴,雙方終止了與訴訟有關的所有法律程序。“達娃之爭”以娃哈哈的勝利結束。
雙方背景介紹:
娃哈哈集團:娃哈哈集團創建于1987年,目前是中國最大的食品飲料生產企業,僅次于可口可樂、百事可樂、吉百利、柯特4家跨國公司,為全球第五大飲料生產企業。
法國達能集團:達能集團是歐洲第三大食品集團,九十年代初,達能集團開始在中國設廠,以達能為品牌的酸奶在廣州及上海均居于領導地位。達能在牛奶、飲料和餅干三大領域中都擁有著世界霸主的地位,它在中國的戰略同樣是圍繞著這三大主業進行。
目前達能公司在中國飲料行業10強企業中,除了已收購娃哈哈的39家企業和樂百氏98%的股權之外,還收購了深圳益力礦泉水公司54.2%的股權、上海梅林正廣和飲用水公司50%的股權,以及匯源果汁22.18%的股權。同時,達能還收購了奶業企業蒙牛50%的股權,以及光明乳業20.01%的股權,這些企業都擁有中國馳名商標,是行業的排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