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遠
過去一周,有三件事引發全國熱議:其一,國家稅務總局宣布,2010年全國稅收收入達到77390億元,再加上政府前11個月的非稅收入8408億元,全國財政收入輕松超過了8.5萬億元;其二,坊間流傳很久的房產稅有了最新的消息,重慶擬對大戶型和高檔住宅征收房產稅,而上海的方案是對新增住宅征收房產稅,看來,房產稅這只靴子落下不會太久;三是河南一農民冒充軍車拉沙子,兩輛卡車,8個月時間,居然偷逃高速過路費368萬元,而其拉沙子的收益卻只有20萬元。
三個熱點,都和政府的稅費收入有關,亦和中國整個社會的運行成本息息相關。以368萬元的高速費為例,按照網友們算的一筆經濟賬,368萬元意味著需要拉沙子的車每天24小時,以每小時1400公里的速度跑8個月,很顯然,這樣堪比飛機的速度極其荒謬,但荒謬的背后折射的,卻是中國經濟不堪重負的流通成本。據測算,目前中國的物流成本占國民經濟生產總值的比例接近20%,比日本和美國多一倍左右,這也在某種程度上成為2010年整個物價高燒不退的根源。
再看看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我們通過分析發現,從2000年到2010年的這10年,中國財政收入分別為1.3萬億,1.6萬億,1.89萬億,2.17萬億,2.64萬億,,3.16萬億,3.94萬億,5.13萬億,6.13萬億,6.8萬億和8.5萬億元。從增長的速度看,突破2萬億用了3年時間;突破3萬億用了2年時間,突破4萬億只用了1年時間,而從6萬億到8萬億的跨越也僅僅用了1年的時間。在這10年時間里,政府財政收入增長了6倍,而居民收入只從2000年的人均5800元,增長至2010年的1.8萬元左右,增長不到3倍。從科學性和真實性而言,用統計政府全部收入的大口徑方法計算宏觀稅負才能反映政府對財富的占有水平,2010年,即使只統計財政收入和土地出讓金兩塊,政府收入就高達11.2萬億元,占GDP的比例接近35%,和歐美等發達國家不相上下。
這樣,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沉重的稅負,構成了中國經濟的基本制度生態,亦造就了中國產業的“三維環境”:對內,宏觀稅負追英超美,企業負擔沉重;對外,處于全球產業鏈的最低端,利潤空間日益被壓縮。企業要生存下去:一是壓低人力資本的成本,二是逃稅漏稅;三是盡可能逃避流通成本。用學者秦暉的話說,就是基本靠“低法治”優勢、“低環境”優勢、“低人權”優勢等制度稟賦生存。很顯然,中國企業要獲得發展,必須支付比國際競爭對手多很多倍的制度成本,這是中國企業轉型,產業升級的最大制度障礙。在這種制度環境下,中國企業的生存鏈非常脆弱,即使人民幣小幅升值,對很多產業而言,都成為不可承受之重。
面對沉重的稅負軀殼,高層以“結構性減稅”來撫慰,在2010年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國務院領導就指出在“‘十二五’期間要繼續堅持結構性減稅”。財政部2010年12月31日年度會議的公報表示,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是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但是,筆者認為,結構性減稅的提法總體沒有錯,但如果在政策的細節上設計不好,很容易淪為不減稅的一個借口:其一,中國的稅負問題,既存在結構性的不合理,但更重要的是總體稅負過重。以廣義的宏觀稅負口徑計算,中國當屬全球宏觀稅負最重的國家之一。在總體稅負過于沉重的情況下,首先要控制總體稅負的規模。其二,對于整體稅制的不合理,采用結構性減稅的提法有其合理性,但縱觀全球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改革,哪一個不是有增有減?就有增有減而論,任何一個國家的稅制改革都是“結構性減稅”,而很顯然,中國的稅收政策恐怕不是“結構性減稅”可以概括的。其三,“十二五”期間,加稅的壓力明顯高于減稅的動力。無論是未來營業稅變增值稅,還是開征房產稅、資源稅、環境稅,都是加稅的舉措。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負責人在很多場合一再表示,未來減稅的空間并不大。其四,減稅的阻力之大超乎想象。在實體經濟的造血功能日益萎縮的情況下,政府的收入增長壓力很大,政府減稅的動力不強。以個人所得稅為例,連提高起征點這樣的讓利于民的舉措都舉步維艱,一些大的減稅舉措就可想而知。
這意味著,如果不能正視中國總體稅負過重的事實,在利益博弈復雜的情況下,僅僅提結構性減稅,搞所謂的“有增有減,結構性調整”,而不是首先通過限制政府的總體收入進行大規模的減稅,最終結構性減稅就會被演繹成“結構性的加稅”。我們認為,面對外界的壓力,政府有推動減稅的壓力,以2010年12月的政府稅收收入來分析,根據統計,前11個月全國稅收收入68332.36億元,而全年的稅收收入為77390億元,意味著12月份的稅收收入居然高達9000多億元,而這還是在很多地方稅務部門擔心稅收增長過快,引發外界的質疑,主動要求企業“壓庫”,將12月份的稅收延緩到2011年上繳的結果。
我們同意中央黨校周天勇教授的提議,通過立法限制政府的收入,將政府收入的上限規定為不能超過GDP的33%。只有限制政府收入的上限,才有可能真正降低總體稅負,也才有可能進行稅制結構的優化。如果政府不能控制總體稅負,沉重的制度成本將進一步削弱經濟的競爭力和造血功能,2010年政府11萬億元的收入,有近3萬億居然是靠賣地獲得的,中國經濟成了名副其實的“中國土地經濟”,而很顯然,這樣的收入增長是沒有任何持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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