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李若愚)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可以直接用人民幣在境外設立或收購企業。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公布,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的銀行和企業可以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
央行表示,此舉將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作用,使相關金融服務的手續更加便利,更好地支持企業“走出去”。
央行解釋稱,直接投資具體指通過設立、并購和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
2009年,我國啟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試點地區的企業在跨境貿易中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幣結算。2010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的范圍由上海市和廣東的4個城市擴大到北京、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等共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央行的公告,這些地區將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
央行要求,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要預防不法分子利用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進行洗錢和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