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滾動新聞 > 茅臺酒半年六次漲價遭質疑 > 正文
繼五糧液因一句“為滿足消費者的身份需求”的漲價理由而被指“雷人”后,日前,另一白酒巨頭貴州茅臺宣布提價20%,其提價理由同樣“雷人”:為更好地統籌兼顧好國家、消費者、企業、經銷商和投資者等各相關方的利益,同時考慮到本公司產品市場供求狀況、原輔材料價格上漲以及企業發展戰略需要等因素,公司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適當上調產品出廠價格,平均上調幅度為20%左右。(12月17日《京華時報》)
在商品交換中,賣方和買方是一對利益博弈的矛盾。賣方追求的是經濟利益,買方購買的是使用價值,而企業要獲得利潤最大化,必須以商品的價格被市場認可為前提。因此,企業的每一次商品提價,總要給消費者一個合理的解釋。而企業提高產品價格的正當理由通常有二,一是生產成本增加,包括原輔材料價格上漲、使用價值擴大、勞動成本增加等;二是遵循“物以稀為貴”的市場規律,平抑產品市場供求矛盾。而無論怎樣冠冕堂皇的理由,漲價對消費者來說,終歸是一個“壞消息”,畢竟消費者是用更多的錢購買了同樣多的商品。
但此次茅臺漲價行為,硬是被描繪為買賣兩方的“雙贏”,甚至是“更好地統籌兼顧國家、消費者、企業、經銷商和投資者等各相關方的利益”的“五方受益”的美好前景,如此皆大歡喜的“漲價”豈非咄咄怪事。茅臺方面的漲價“雙贏”怪論,無非是在為自己獲取更多暴利尋找借口,也是在嘲笑和愚弄茅臺酒消費者。相比之下,此前2008年1月11日茅臺酒廠為出廠價格平均上調幅度約為20%的解釋更為實事求是,那就是“供需矛盾突出”。
消費者究竟如何從茅臺漲價中得到好處,茅臺方面沒有給出進一步的解讀。人們只能從與茅臺齊名的五糧液對“每瓶提價幅度高達50元”的雷人理由中尋找答案,那就是“為滿足消費者身份需求”。茅臺酒不僅是一種飲品,更是一種奢侈品,是非同常人的“身份”象征,能夠喝得起千元茅臺的人,絕對是高官顯貴。由此看來,茅臺酒壓根就不是為普通百姓生產的,而是為富人、官員“特釀”和“專供”的享樂品。
其實,即便是不漲價,茅臺等高端白酒的消費也主要是用于公務宴請、節日送禮等公關需要,而這些需求是十分剛性的。這個消費群體不僅對漲價的敏感度較低,反而還會因酒的漲價而提高享用者身價,自豪感、虛榮心油然而生。這也是高端白酒,特別是茅臺、五糧液一年一提價的深層次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講,茅臺漲價20%的“兼顧消費者利益”之說,是有一定道理的,更何況人家說的是“消費者”而不是“老百姓”。
但不要因此就以為“天價”茅臺與百姓無關了。在“喝酒的人不用買,買酒的人自己不喝”的潛規則下,最終受害的還是普通百姓。第一,加大了老百姓辦事送禮的“成本”。同樣是送茅臺,收禮者的身份“漲”了,送禮者的口袋“癟”了,無端地多付20%,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第二,加大了官員公務宴請和“禮尚往來”的支出。這些源自于“公款”的消費,買單的是官員,花費的卻是納稅人即老百姓的血汗錢。
更令人氣憤的是,茅臺等高端白酒的漲價時機往往選擇在“突擊花錢”的年終歲尾,其趁機大撈一把的用心是顯而易見的。但今年的提價卻有一個不合時宜的社會背景,那就是公眾對物價飛漲的怨聲載道。作為大型國企的茅臺酒廠,罔顧國民抑制通貨膨脹預期的呼聲和國務院平物價、保民生的國16條,其逆勢而為、火上加油的頂風領“漲”,無疑是對民意的藐視和對國務院法令的挑戰,絲毫不見其社會責任,對此,政府不能坐視不管。荊楚網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