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訊】國家電監會16日發布的《2010年供電監管報告》顯示,四成抽檢供電企業存在設置市場壁壘、不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等市場違規行為。此外,一些企業在供電質量、供電服務、供電能力和供電成本等方面也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
據介紹,《報告》是根據電監會今年以來日常供電監管工作和較早前開展的供電檢查情況形成。今年6月至7月,電監會還對200余家供電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共發現各類問題460例,涉及供電企業128家。
《報告》說,特別突出的問題是部分供電企業在執行國家電價、收費、供電成本、行政許可政策及供用電合同簽訂履行、公平、無歧視開放供電市場等方面存在違規行為,損害了電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問題還主要表現在配網薄弱,供電能力不足,供電質量存在一定差距;停限電信息未按規定公告;故障搶修不及時;報裝辦理不規范等方面。
檢查結果顯示,供電企業涉及供電市場違規行為的問題最多,共159例,占問題總數的34.6%;涉及受檢供電企業81家,占受檢總數的39.3%。主要表現在,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設置市場壁壘;存在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行為;供電信息公開不規范、不準確和不全面;未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自立收費項目,自定收費標準等。
供電質量方面問題141例,占問題總數的30.6%;涉及供電企業84家,占受檢供電企業總數的41%。主要表現為:部分供電企業電壓合格率不符合《供電監管辦法》要求;部分供電企業電壓監測統計數據不真實,監測點設置不符合規定要求,不能真實反映用戶受電端電壓的情況;部分供電企業供電可靠性錄入數據不準確,統計數據不真實。
供電服務方面問題145例,占問題總數的31.5%;涉及受檢供電企業82家,占受檢供電企業的39.8%。主要表現為:用電業務辦理不規范、超時限,資料不完整,內容不真實;部分供電企業未按規定程序實施停電;部分供電企業故障搶修超時限;部分供電企業為用戶受電工程提供服務不規范,對用戶受電工程質量把關不嚴。
供電成本方面問題12例,占問題總數的2.3%;涉及受檢供電企業7家,占受檢供電企業的3.4%。問題主要表現為:成本核算不規范、不真實,或者超范圍列支成本,虛增供電成本,或者成本費用收支不規范;電力工程建設成本資料不完整;虛列企業成本費用。
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了五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加強電網規劃和建設,全面增強供電能力。二是加強供電質量管理,逐步提高供電質量。三是強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供電服務水平。四是強化依法經營意識,切實規范供電市場行為,牢固樹立市場意識,切實保障用戶自主選擇權,依法公開供電信息,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實施電力行政許可規定,進一步規范供用電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依法規范業務收費,杜絕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等不正當關聯交易。五是規范供電成本核算,合規列支成本。
同時,《報告》提出了四方面的監管建議。一是統籌規劃,大力推進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改造。二是完善立法,著力解決供電企業現存諸多問題。三是多措并舉,努力實現全社會節能減排總目標。四是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積極推進電網企業“三產”、多種經營剝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