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檔住房征稅,文件同時重申稅收、信貸、限外等地產調控措施
【財新網】(記者 李慎)12月10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下稱《通知》)稱,重慶將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征收高檔住房房產稅的準備工作。但并未透露將于何時開征房地產稅。
此前,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透露,重慶房地產稅試點方案的基本思路包括:先對別墅、200平方米以上“大房子”和評估價值超過主城區平均售價3倍以上的住房開征;按面積計,實行累進稅率;征收范圍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視情況開征;每戶家庭擁有普通住宅超過四套,可能被征稅;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稅。
此次重慶關于地產調控的通知中并未具體描述未來房產稅的征稅細節,但對于原有的契稅和營業稅減免則進一步收緊。規定個人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契稅按1%征收;個人購買建筑面積9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契稅按1.5%征收;個人購買住房,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減免政策,契稅按3%征收。
此外,重慶市還強化了房屋出售環節的征稅力度,《通知》要求,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高檔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的5%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差額的5%征收營業稅。
12月6日,媒體報道稱,房產稅試點將于2011年初推出,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對《房地產稅暫行條例》進行修訂,以符合對居民自用房的征稅,試點城市也正在抓緊完善試點方案。從目前確定的思路,或將按照人均面積為起征點,試點城市包括上海和重慶,而這兩個城市的試點方案有很大差別。
經歷了超過半年時間的調控,全國樓市普現強勢回暖,顯示出房地產調控的難度。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1-11月,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8.25億平方米,同比增長9.8%;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7.7%,漲幅比10月縮小0.9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3%。
除了稅收手段,重慶市重申了此前出臺的信貸和限外措施,包括,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凡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對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