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段心鑫北京報道
重點合同煤談判又增變數,國家發改委再次出手干預。
12月6日,國家發改委下發《2011年全國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指出2011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
目前,煤電雙方已開始新一年度重點合同談判。對于《通知》所能產生的效用,煤電雙方都表示懷疑。
“《通知》比較籠統,缺少細則。即便制定了價格管制的細則,煤炭企業也有很多方法來規避價格控制的責任。”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表示。
也有電力企業擔心一旦限價,煤炭企業可能會通過降低重點合同煤執行率來規避限價,電力企業只能采購價格更高的市場煤來滿足電廠用煤,所以光有限價很難發揮效應,應有配套的相關政策來保障合同執行。
通脹壓力下的政策選擇
煤炭價格持續上漲以及國內通脹壓力不斷增大,使得一年一度的煤電重點合同煤價談判在今年顯得分外敏感。
10月,CPI上漲4.4%,研究機構預測11月該指數有可能再創新高,控制物價上漲已經成為國家發改委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發改委近期連續出臺新政穩定商品價格,大宗產品亦在其中。
而進入四季度后,煤炭供應緊張,價格一路走高。12月8日,海運煤炭網發布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顯示,本期環渤海動力煤平均價格仍高達795元/噸。盡管這比前期最高峰已有所回落,但仍處于價格高位。
中投顧問行業研究員宋智晨指出,這并不意味著國內煤炭價格會就此降下去,隨著冬季天氣特征的日益明顯,氣溫不斷下降導致全國的耗煤量將會不斷升高,同時煤炭消費企業也會適時增加煤炭儲備以應對元旦、春節的煤炭需求,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將會使得國內動力煤價格在近期內維持窄幅波動的局面。
高煤價也使得電力企業的虧損面繼續加大。中電聯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國內火電企業的虧損面已達50%,火電企業要求電價上漲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中電聯認為,近年來,“市場煤、計劃電”的體制性矛盾依然突出,電力企業已難以承受煤價頻繁上漲和電價調整滯后造成的剛性成本增加,火電行業嚴重虧損。
“兩者好比一個人的兩條腿,一條長、一條短,肯定走不穩。”上述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有關人士說。
對漲電價發改委一直比較謹慎,特別是經歷了柴油、天然氣兩輪能源價格上漲之后,防控能源價格上漲是近段時間發改委調控的重點,在天然氣價格上漲勢頭出現后,發改委也立即發文叫停。
而與柴油和天然氣相比,電力與社會生產生活的聯系更加緊密,電力價格上漲將帶動更大范圍的物價上漲,而這顯然與發改委當前重點工作的目標相悖。
此次《通知》的下發即是寄望通過控制煤炭價格上漲,減少電力企業虧損,以緩和電價上漲的壓力。
效用待估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經濟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高世憲告訴記者,《通知》的出臺對控制明年煤炭價格會有一些作用。中煤能源(601898.SH)董秘周東洲也表示,發改委發了通知,重點合同煤的價格便不會漲。
然而,業內人士并非都是這么樂觀。談及《通知》所能發揮的作用,諸多采訪對象對本報表示“作用不好說”。
上述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人士說:“比如給煤炭品種改一個名字、對煤炭做點兒深加工,就可以規避重點合同,價格同樣可以漲上來”。
有分析認為,當前煤炭價格整體走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供求失衡,解決煤炭價格上漲問題的對策應從增加供給入手。在逐步實現市場化的今天,控制煤炭價格會降低煤炭企業生產的積極性,從而加劇煤炭供求的不平衡。這將導致煤炭價格上漲的動力不斷積蓄,并在今后某個時刻集中爆發。
山西中電燃料有限公司有關人士就表示,即便發改委發布了《通知》,但如果明年煤炭持續供應緊張的話,價格還是會上漲。“最后是煤炭企業說了算。”該人士說。
而有消息稱,今年將恢復已于去年取消的電煤現場合同匯總會。本報記者從煤炭企業及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等單位了解到,目前尚未有單位接到相關通知。
“不要對訂貨會抱太大希望,煤電矛盾不是訂貨會能夠解決的。問題是出在煤炭的生產環節,增加煤炭供給才是關鍵。”上述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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