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昨日公布了《電能交易基本規則(草案)》(以下簡稱《規則》),并公開征求意見,這也是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8年來第一部系統化的電力交易管理法規。
相關專家指出,電力體制改革最關鍵的便是理順價格機制,發電企業競爭上網,電能采取市場化方式交易。《規則》明確提出了電力跨省區交易、發電權交易以及大型用戶直購電交易的規范和管理辦法。與此前相關文件相比,《規則》中沒有“試行”、“試點”等字眼,聯系此前公布的《輸配電成本監管辦法(試行)》,直購電交易將獲得可執行的制度基礎,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也有望在“十二五”期間進入實質階段。
電力市場化改革停滯5年
“雖然是千呼萬喚,但《規則》的出臺相當不容易,說明國家已經為電力市場化改革做了足夠鋪墊。”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說。
2002年,我國提出“廠網分開、輸配分開”的改革方向,正式開啟電力改革,2005年,原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成現在的五大發電集團和兩大電網。
在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分開后,大型用電企業直接向發電企業購買電能即“直購電”模式,被管理部門視為改革的探路石。但自2004年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推出《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暫行辦法》,電監會在2007年的《中國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的問題及展望》和2009年的《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只是對試點措施修修補補,電力市場化改革整體陷于停滯。
來自電監會的資料顯示,自2009年對“直購電試點”辦法做最后一次修改,至今僅批復了6項直購電試點案例,一位用電企業負責人直言,“輸配電價過高、電量分配不合理,直購不劃算”。
昂貴電網卡住改革
輸配電價過高被認為是影響“直購電”開展的關鍵,但這個價格始終是筆糊涂賬。
電力用戶從發電企業購買電能后,需要通過電網傳輸,輸配電成本就是傳輸過程中的“過網費”,上網電價與“過網費”相加即為用戶最終需要支付的電價。根據電監會的統計,2009年,我國主要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合計3479.53億元,其中國家電網2681.14億元;南方電網798.39億元。
如此巨大的數字是如何產生的?電監會日前發布《2010年一季度西北區域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情況通報》,其中一組數字耐人尋味,在輸配電成本構成中,第一大成本為折舊,占比為28%,第二大成本是“其他費用”,占比高達19%,薪酬、材料費、輸電費等費用均居其后。
“從近年來中電聯(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陸續公布的數據看,‘其他費用’這項說不清的開支永遠是電網企業的第二大成本。” 宋智晨說,“電網企業包含了太多此類說不清的成本,導致輸配電成本無法下降,市場化的直購電改革也就卡在了這張昂貴的電網上”。
宋智晨說,《規則》的出臺一定是以輸配電成本透明化為基礎的,而電監會11月23日出臺的《輸配電成本監管辦法(試行)》正是對癥下藥,電力監管機構將對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核算、支出范圍、成本數據等實施監管,電網企業則必須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電改將在“十二五”加速
從電力市場化改革大局來說,大用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買電能并非終點。此前,在發改委批復3省區直購電輸配電價時,電監會市場監管部有關負責人就曾表示,允許發電企業與用電企業直接交易,建立雙向談判機制,能打破電網公司的壟斷,“這件事是一定要做的,除非中國不走電力市場化道路,繼續實行分電量、批電價的管制”。
宋智晨表示,從電力行業發展現狀看,實現“輸配分開”仍需較長時間,但是從《輸配電成本監管辦法(試行)》到《規則》的出臺,表明了國家對“十二五”期間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重視程度,“預計從明年開始,電力交易改革方面就將有大動作”。
“從客觀條件看,目前通脹壓力較大,國家不能上調居民消費電價,但發電企業連年虧損也是現實,推進市場化改革降低發電企業成本、厘清輸配電成本,擠出上網電價的上調空間是當務之急。”宋智晨說。商報記者 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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