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六債權人大會召開前,中小債權人矛盾焦點由花旗“優先債權人”轉為政府托管方
否認債權申報、要求逾兩億賠償 太子奶起訴托管方高科奶業
作者:呂靜蓮
太子奶起訴托管方高科奶業 在12月4日第一次債權人大會召開之前,太子奶事件再度陷入波詭云譎之境。
本報獨家獲得的相關函件顯示,湖南太子奶集團、株洲太子奶以及太子奶供銷公司已向破產管理人德恒發出函件,并抄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起訴高科奶業。太子奶方面列出4條意見否認高科提出的所有債權申報,并提出10條理由向其要求超2億元的賠償。而昨日下午,做好兩手準備的太子奶方面已經以境內所有太子奶的母公司中國太子食品(開曼)公司的名義,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訴訟。
與此同時,有知情人士向本報獨家透露,中國法學界兩位重量級人物———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和副會長陳興良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書》,認為李途純非法集資證據難以成立之后,半個月前株洲政法委聯合公檢法開會,仍要求將此案確定下來,或以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新罪名在下周債權人大會之前公布,打破中小債權人希望太子奶不破產的夢想。
太子奶提出超2.5億賠償要求
“我還不知道他們要起訴高科。”高科奶業董事長文迪波向本報表示,而記者獨家獲得的《關于對高科奶業申報的債權提出異議的函件》和《關于要求管理人代表太子奶向高科奶業主張法律權利的函件》顯然會將這一民營企業的興衰故事和遭受非議頗多的政府接管事件推向高潮。
記者了解到,高科方面稱,截至去年底已代償太子奶債務1.8億,今年1月至4月底又代償2150萬。但太子奶方面表示,所謂代償債務既沒有經過太子奶核查,也沒有經過太子奶同意或認可,據《租賃合同》,太子奶所有債務均由太子奶完全承擔并處理,應由高科依法向接收款項的第三方追回。且根據《租賃合同》,高科應將經營所得的凈利潤作為租金在每季度末支付給出租人用以消化負債,去年12月15日又有《補充協議》,將“以利抵租”改為“每年租金5500萬”,高科負有向太子奶支付2009年的經營利潤和2010年租金的義務!案呖圃2010年初公告稱,租賃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利潤為1.2億,即使經過太子奶核查,部分認可其代償的債務,也只能從應交利潤中扣除,而不能作為債權申報。”
同時,太子奶方面稱,高科的注冊資金、運營投入及經營產生的虧損,不能作為債權申報!案呖谱鳛楠毩⒎ㄈ藨毩⒌爻袚袷仑熑,根據《租賃合同》,其可享有非常豐厚的回報,即按照月息0.55%收取其投入的資金的利息、獲得補償其在經營中實際發生的、必要合理的管理費(含利潤1%的董事長獎勵專項資金)、44.14%的太子奶股權轉讓收益,因此其用于獲得租賃經營權的注冊資金1200萬和經營期間通過貸款獲得的投入資金7000萬是其為了獲得商業利益必備的條件和成本,應由其經營業績獲得補償,并自行承擔經營不善導致的虧損。而高科成立以前,株洲市政府通過國投公司借給太子奶的3000萬元,應由國投申報債權,也與高科無關!
不僅如此,太子奶方面還向高科提出了賠償要求,要求其支付因2009年1月接收庫存原材料等產生的貨款1952萬;因高科單方面決定裁撤全國超市供應業務和系統導致無法收回7564萬元貨款的損失;支付租賃期間應由其承擔的工資及社保、應分攤的廣告費3500萬、設備折舊費用7843萬;賠償其擅自將北京太子奶及黃岡太子奶生產線部分設備拆卸賣掉的3000余萬元的設備破壞損失;支付租賃期間以湖北太子奶名義拖欠的稅款600余萬,以北京太子奶名義拖欠的水、電等費用900余萬元。除了這2.5億多元的賠償外,太子奶方面還要求高科賠償因購進三聚氫胺問題奶源導致的損失;經營不善致銷售萎靡而產生的品牌損失;對成都太子奶重整不作為又限制太子奶介入,而致其走向清算而產生的資產貶值損失;因非法啟動和操縱湖南太子奶等企業破產重整的侵權責任。
傳下周將公布李途純新罪名
“但政府方面為了讓中小債權人的想法完全破滅,會巧合地選擇在債券人大會之前發布李途純案情的新信息。”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株洲政法委已聯合公檢法開會,要求將案件進一步確定下來。“在趙秉志和陳興良兩位專家均認為李途純非法集資證據難以成立之后,或會換做挪用資金、職務侵占等新罪名!痹撝槿耸窟M一步透露,此前媒體曾曝光,文迪波涉嫌上任僅3個月就以廣告形式向利益關系人輸送1350萬,但株洲方面對此既未正面辟謠,也未立案調查,“廣告門”之后文迪波依然陪同株洲政府官員去廈門打高爾夫。其強調,雖然不便透露信息來源,但下周的相關事件將印證這一說法的真實性。
由于近來成為關注焦點的湖北荊州市政府四度介入S*ST天發,導致其至今產權成謎的事件,政府對民企的托管是否是越俎代庖,究竟應該介入到何種程度,再度成為熱議話題。對此,國務院參事、國務院經濟發展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向本報表示,雖然并不清楚太子奶的具體財務情況,但其認為市場中的運行,包括市場中遇到的困難應盡可能地按照市場規律來做!叭绻型泄苄袨,也應依法辦事,想盡辦法幫助企業走出來,而不是無時間限制地直接經營下去。如果出現接管后的業績急劇惡化,是否應該還權給民企,第一要看最初的合約,第二要看具體惡化的原因,第三是出發點還是要回到市場本身!
采寫:南都記者 呂靜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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