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央行、財政部、銀監會等4部委11月3日聯合發布通知,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要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于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通知》還規定,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此外,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規模主要由最高貸款額度控制。《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并按規定進行備案。
《通知》還強調,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范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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