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2008年8月5日制定實施的《昆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舊細則》)相比較,《新細則》新增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范圍,將《舊細則》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租房居住時,房租超過家庭收入25%”修訂為“職工家庭租房居住,夫妻雙方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并且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0%。”
按照公積金中心上一年度的繳存基數來看,昆明城鎮居民的月人均收入為2491元,按照《新細則》的規定,今后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該標準,且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0%,即249元的,就可以申請公積金支付房租了。據記者了解,由于城中村改造,目前昆明市場二手房租賃價格上漲,普通城中村住房單間租金約為300元/月,而昆明二環周邊老小區的普通兩房租賃價格也在850元/月左右,房租價格均超過249元,按《新細則》的標準來看,大部分租房客可享受公積金租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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