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報記者 晏琴
盡管階梯電價尚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但不少民眾已從中“嗅”到了強烈的漲價氣息。人們擔憂,如果“第一階梯”用電基數設置過低,那多數人將比以前繳納更多的電費,“階梯電價”會演變成“電價上階梯”。
當然,首先對于階梯電價的實施應該持肯定的態度。因為,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在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背景下存在諸多矛盾。一方面,“一刀切”的電力補貼欠合理,從某種程度上是在用窮人的錢補貼富人,不利于兼顧公平;另一方面,長期的低價并不足以反映能源的稀缺性,當前中國節能減排工作需要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
問題的關鍵點在于,當前階梯電價的具體設置,目的指向理順電力價格和促進節能減排的同時,是否兼顧了絕大多數居民的利益。
按照發改委目前公布的征求意見稿提供的方案,第一個方案將按照全國平均用電水平確定為月均用電量110度,大約可以覆蓋全國70%的居民家庭用電量;第二個方案將月均用電量核定為140度,可以將近覆蓋80%的居民。
發改委方面稱,階梯電價將基本保障全國70%-80%的居民用電價格保持穩定。照此看,發改委是將絕大多數的群眾作為最大的受益者。
不過,民眾對此仍有疑慮。一項截至10月9日22時的網絡調查顯示,有79.6%的網友選擇了“可能增加百姓負擔”。有網友結合今年8月國資委公布的國家電網去年虧損23.4億元的數據認為,調整電價是讓民眾掏腰包為央企補虧。
券商的分析報告,電網企業受益于階梯電價實施最為顯著。根據2009年數據測算,如果實施階梯電價方案一,將增加供電行業收入和凈利潤147億元和110億元;如實施方案二,供電行業將分別增加收入和凈利潤118億元和88億元。
眾所周知,任何公共產品的價格改革都繞不開成本問題,調整居民電價前提也是成本監審。但有觀察者就表示,在推行“階梯電價”的征求意見稿時,有關方面有意回避了電價成本公開,讓人難以理解。推行“階梯電價”如果不公開電價成本,基于成本等因素制定的遞增電價自然就會引來民眾為央企補虧的質疑。
很顯然,階梯電價不僅需要“級差”來體現出社會公平,更需要讓群眾心里有本明白賬,不能讓階梯電價最后成了電價上階梯。只有如此,方能保證改革扎實和長久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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