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即將進行?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基本完成了新一輪優化評估工作,已經在內部達成共識,新的定價機制為:22天調價周期縮短至10天,4%的漲跌幅度也將進行修改。
記者昨日就此消息致電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人員并未對此進行表態。據消息人士透露,評估工作早已開展,不能作為政策調整信號,短期內定價機制不會變化,但調價周期縮短是未來油價市場化的發展方向。
定價機制屢受爭議
目前,我國的成品油定價根據2009年5月公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行,即以布倫特、迪拜、辛塔三地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準,加上合理流通費用、國內平均加工成本和適當利潤等確定成品油銷售價。當三地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就可以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但在運行的一年多時間里,《辦法》屢受爭議。特別是今年6月以來,國際油價連續出現大幅波動。7月底,卓創資訊、息旺能源等多家分析機構發布分析報告稱,三地油價變化率已達到22天和-4%的條件,國內成品油降價條件已經具備。然而截至8月初,調價公告始終未“現身”,降價窗口也隨著原油價格走高而關閉。這一案例被市場稱為“看不懂”,因為自《辦法》公布以來,幾家分析機構的預測總能與實際調價結果合拍,有分析人士稱,發改委未能及時調價的原因是保護兩大油企利益。
這一質疑很快得到了發改委的回應,8月2日發改委的表態措辭堪稱嚴厲,稱“未及時下調價格的質疑沒有任何依據,純屬主觀臆斷”。
爭議還在繼續,8月中旬,有網友發帖發布了1年多以來國際油價的走勢,并與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對比,其結論是,每次調價都是漲多跌少。對這一質疑,發改委再度選擇了發文回應。
“22天”成兩難選擇
需要指出的是,“移動平均價格”僅限于《辦法》的一句表述,實際調價基數、加權方式等計算方法并未公布。對此,發改委的解釋是“為了防止投機”。
對于這一說法,卓創資訊首席油品分析師劉峰并不認同。他認為,調價并不簡單決定于分析數據,還需經發改委及國務院審批,而審批的時間長度和結果是投機者無法確定的。“2006年以前,消息最快捷的分析機構能夠提前幾天知道調價結果,現在,得到確切消息一般都在當天下午5點以后,交易機構和銀行此時都已停止營業,投機行為可以避免。”
對于調價漲多跌少,劉峰坦言,“其實調價‘漲易跌難’,事實上,國家確定調價標準時還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比如對通脹的影響和企業權益”。他介紹,《辦法》實施后不久,國際油價曾快速上漲,在調價所規定的22個工作日內,國際油價變化率超過25%,而考慮到國內通脹因素,當時成品油價格僅上調十幾個百分點。
劉峰認為,由于調價周期長達22天,在邊緣漲幅上,調與不調經常成為一個兩難的選擇。“比如7月底那次,我們計算的變化率是剛過4%。當時國際油價很不穩定,如果調整后油價立即大漲,未來至少22天的高成本運營期內,企業利益無疑會受到損害。”
縮短調價周期更公平
對于22天調價周期縮短至10天的消息,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認為,對應10天的調價周期,4%的漲跌幅度要降至2%才能相吻合,這樣能比較迅速地反映國際油價波動情況,與國際油價接軌。
“‘10天+2%’的調價機制,對遏制國內油品市場的投機、囤貨行為也將起到一定作用。”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認為,由于國際原油市場價格瞬息萬變,難以預測,2%的漲跌幅度很容易實現,這使國內成品油有隨時調價的可能。同時,調價周期縮短至10天后,留給囤貨商出售商品的時間空隙大為縮減,在成品油供應過剩的市場行情下,囤油風險無疑大增。
劉峰則表示,“雖然定價方式調整盛傳已久,但發改委從未做明確表態”。他同時指出,縮短調價周期是未來可行的發展方向,而且符合市場要求,“調價周期縮短,意味著國內成品油價格更貼近國際油價變化趨勢,對煉油企業和消費者都更加公平”。商報記者 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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