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興置業原董事長陳榕生
資本運作高手——創興置業原董事長陳榕生,最終還是栽了。日前,廈門市中級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陳榕生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判決陳榕生任董事長的上海祖龍景觀開發有限公司犯內幕交易罪,被判處罰金1915萬余元。不過,陳榕生不服一審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資料顯示,創興科技是廈門的一家A股上市公司,目前已經更名為創興置業。而陳榕生就是這家上市公司的前任董事長,持有近45%的股權。此外,陳榕生還是上海祖龍、上海振龍、上海廈大的董事長。根據檢察院指控,2007年4月17日,陳榕生及創興科技高管人員開始與華歐國際探討資產注入事項。華歐國際4月22日、25日向創興科技提交了再融資方案;4月29日至5月7日期間,雙方確定進行資產注入并上報證監會。期間,創興科技股價由5元左右起步,“五一”長假后首個交易日已漲至16.54元。5月24日,創興科技宣布,因不具備具體實施條件,決定取消資產注入方案。
盡管資產注入計劃最終流產,但號稱資本運作高手的陳榕生,非常明白資產注入對股價的影響。在2007年初開始籌劃資產注入的同時,他就將上海祖龍、上海振龍等公司的資金5090萬元,陸續轉入其分別控制的北京百立訊及廈門緣合在湘財證券福州五四路營業部的股票賬戶。2007年4月2日始,陳榕生利用這兩個賬戶及緣合物業在光大證券上海張楊路營業部的股票賬戶,由其本人及其妻關某某操作,大量買賣創興科技股票。證監會出具的認定函指出,截至2007年5月9日,上述三個賬戶共持有創興科技339萬多股,賬面盈利1915萬多元。廈門中院近日一審判決:陳榕生任董事長的上海祖龍犯內幕交易罪,判處罰金1915萬余元;陳榕生本人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上海祖龍違法所得1915萬余元上繳國庫。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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