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忠
■開展律師職業道德教育
■從立法上進一步規范律師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之間的關系,防止利益共同體的建立
當前,我國法制建設不斷加強,律師事業蓬勃發展,律師隊伍也不斷壯大,從業人員素質不斷提高,律師整體素質呈逐步上升趨勢。但與此同時,一些有損律師形象和聲譽的問題也時有發生。例如重慶市掃黑除惡行動中,數名律師因為涉黑、向司法人員行賄等被依法查處。有的律師將代客戶追回的資金據為己有。還有的律師把代理客戶的內部機密泄露給他人或同伙,并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因此,加強律師的道德修養和紀律約束,提高律師的職業素質和執業水平,是當前我國法制建設的迫切需要。
個別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存在嚴重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別律師不講誠信,通過媒體及各種途徑作虛假宣傳,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不能本著勤勉盡責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辦理案件,而是作虛假承諾,誤導當事人,其行為已嚴重破壞了現有的法制秩序,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
第二、保守職業秘密是律師應該遵守的行為規范,也是律師應當具有的職業操守,但個別律師竟然利用其辦理案件之便,將其所知悉的當事人情況以及從當事人處所獲得的內部資料提供給案件的對方當事人,并從中獲取不正當利益,給其委托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第三、個別律師為了推廣其律師業務,采取不正當手段,用金錢等物質利誘拉關系,與司法機關形成利益共同體,再將這些不正當的金錢、利益關系作為自身發展業務的資本,造成大量的“金錢案”、“關系案”的存在,嚴重玷污了法律的尊嚴。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是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服務的。維護法律正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正揚善是律師的職責和義務,而律師在其執業過程中,更多的規范是自身素養以及道德規范,律師職業道德的低下,將直接導致法律審理案件的不公,直接影響了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為此我建議,針對目前我國律師行業內存在的職業道德問題,迫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來加以解決。
首先要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律師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所存在的問題,關鍵是解決管理體制的問題。立法上不僅要強化律師自律管理機制,更應該完善相應的教育與懲罰制度,并適當借助社會輿論對律師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
其次是要大力開展律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習,把遵守職業道德作為律師執業的首要條件。律師應嚴格按照《律師法》和《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的規定,做到誠信勤勉執業、保守職業秘密、避免利益沖突,并以正當方式推廣律師業務,只有這樣,才能創造出和諧的社會主義法律服務環境。
第三是要從立法上進一步規范律師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之間的關系,防止利益共同體的建立,從而防止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事件頻繁發生。在全國律師行業內開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大檢查,清除律師隊伍中的害群之馬,規范律師執業行為,維護國家法律與社會正義。(13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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