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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黃光裕案二審判決結果昨日出爐。黃光裕、許鐘民等人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刑期不變,但黃光裕之妻杜鵑則改判緩刑,當庭釋放。
黃光裕方面由此士氣大振。業界普遍猜測,杜鵑有望在幕前幕后,為在監獄服刑的黃光裕代言;并主導未來與陳曉的股權爭奪戰。杜鵑也可能會出席9月28日的國美公司特別股東大會。
“杜總獲得緩刑,無論對她本人還是對公司都是好消息。”黃光裕方面昨日表示,杜鵑女士作為公司的重要股東和前高管,會站在股東的立場上關心和支持公司的發展,至于是否可以參加特別股東大會,要看法律是否允許。
從數日前斥資2.9億港元增持國美,到昨日杜鵑釋放,黃光裕方籌碼不斷加重。而在拉鋸戰中,國美股價昨日繼續下跌3.1%,陳曉將如何應對?
黃光裕被判14年 杜鵑緩刑
昨日上午,黃光裕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宣判。撤銷一審法院關于杜鵑的量刑,相關辯護意見予以采納,并改判適用緩刑。杜鵑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當庭釋放。
杜鵑是其中惟一獲得改判的被告人,同案其他人維持原判。
其中黃光裕三罪并罰,被判14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的判決維持不變;中關村(00093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鐘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的判決維持不變;
黃光裕方面透露,杜鵑已全部繳清罰款2億元;黃光裕被沒收的2億財產和6億罰金,已經上交了80%到90%,因此在罰金和財產方面,黃氏家族沒有任何“捉襟見肘”的困境。
今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黃光裕之妻杜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3年6個月。
宣判后,黃光裕認為自己不構成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以及罰金過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杜娟上訴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其參與內幕交易的程度不嚴重,且系從犯,請求法庭對其判處緩刑。
杜鵑再出山 黃家大利好
二審的結果無疑讓黃光裕方面長舒了一口氣———在被捕之前,杜鵑長期在香港主管黃家資產投資,在資本運作領域長袖善舞,精明干練,英語熟練,對公司管理層也頗有影響力。如果杜鵑復出,將代表黃光裕重新掌控局面。
“杜鵑精通財務資本業務運作,能力很強。她可以直接代表黃光裕處理資產、和投資者溝通,這是黃光裕方面重量級的籌碼。”國美電器原決策委員會發展戰略研究室主任、現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剛認為,杜鵑與機構投資者熟稔,可以憑借原來的合作與交情基礎,拉攏投資機構支持黃光裕動議,重組董事會。
同時,杜鵑對國美現在的高管團隊也有正面影響力,“對未來國美管理團隊的穩定意義重大”。
胡剛亦暗示,杜鵑能夠獲得緩刑,某種程度上也表明了政府態度,“說明政府至少是沒有阻止黃光裕奪回國美控股權”。
黃光裕方面昨日向媒體表示,杜鵑緩刑是極大的利好消息,雖然暫時還沒有和杜鵑取得聯系,但杜鵑作為公司的重要股東和前高管,會在股東的立場上關心和支持公司的發展。
該人士也強調,杜鵑未來具體會怎么做,目前還不清楚,“但肯定會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
根據香港法律,具有內地身份的服刑期滿人員不能直接進入上市公司擔任高管職務;而根據內地法律,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也不能進入企業(含上市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也就是說,杜鵑要想進入國美管理層和董事會,需等待5年。
當然,杜鵑并不需要走到前臺。誰都明了,她代表黃光裕,從此,她將掌握帥印,主導國美股權爭奪戰。
黃光裕接連出招:或終止協議
距離9·28股東大會還有整整28天,黃光裕開始頻繁為己方增添籌碼,也是為對手不斷制造壓力。
黃氏家族于24、25兩日,斥資2.9億港元,在二級市場增持國美1.2億股,黃光裕方持股比例上升為34.78%。
27日,黃光裕方更通過他擁有并控制的北京國美,向國美電器(上市公司)發出終止函。
終止函稱,如果國美大股東ShinningCrow n(黃光裕全資公司)提出的要求決議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沒通過,ShinningCrow n有意終止上市集團與非上市集團之間就若干采購和管理安排訂立的集團間協議。其中包括北京國美與國美電器于2005年3月17日簽訂的總供應協議及于2007年12月21日簽訂的補充總供應協議。
“這是黃光裕向股東發出的最后通牒,目的是脅迫股東支持其提出的決議,完全是出于他個人的利益,有違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國美電器董事會向南都表示,黃光裕這一行動,證明了黃個人利益與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有著根本的區別。“黃先生如果得不到其所想要的,他則不惜去破壞整體股東價值。”
國美電器官方稱,托管協議的終止不但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反而預計未來對上市公司會有諸多益處。
“上市公司一向擁有強大的采購能力,終止托管協議后,即使不計非上市部分的采購量,依然享有供貨商優惠條款。另外終止托管也不會對上市公司信貸的能力或信貸的條款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黃光裕要求認購55%增發股份
“黃先生最近多次行為都造成了國美股價的動蕩,這次他不惜再次犧牲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做出破壞股東價值的行為,這些做法是決不會得到投資界的認可的。”
國美電器昨日同時公告稱,公司還收到由ShinningCrow n寄發的另一封信,要約認購根據現有發行授權可能發行的股份總數55%至65%的股份,認購價比第三方就余下35%至45%的新股數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認購價,溢價5%。
這是黃光裕針對國美電器董事會可能提起的增發,欲“先下手為強”。
胡剛指出,黃光裕這份要約認購函具備法律效力,“能認購增發新股55%的股權,足可以證明大股東彈藥充足。”
目前,國美電器的總股本約為150.55億股,如果再發行20%新股,按昨日2.16港元收盤價計算,黃光裕要認購55%股權,大約需要籌備35億港元。
國美董事會回應稱,目前并未就根據現有發行授權發行新股做出任何決定,因此,該信函所說的要約只是基于黃先生自己的推測,“董事會通常不會考慮任何基于假設性的提議”。
同時,董事會認為,由于ShinningCrow n是公司的關聯方,根據有關上市條例,公司無法滿足黃先生單一股東的要求。“如果董事會將來再考慮任何交易,包括根據現有授權的新股發行事項,都會綜合考慮所有因素照顧公司和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單一股東的個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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