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編者按/8月19日,國土資源部通報了7宗違法違規案件。其中包括2007年西安立豐御海置業公司(以下簡稱“御海公司”)在辦理13號地塊房地產項目的相關用地手續時,使用了偽造的有關批準文件和補辦出讓手續許可證,順利從政府相關部門騙取了相關用地手續。
由于御海公司在開發這塊土地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遠地產”)擁有該公司80%的股權,華遠地產和任志強無論如何難脫干系。
即便高調如任志強,恐怕也沒有想到他和他領導的華遠地產會成為此次清理閑置土地的排頭兵。
一線調查
華遠西安“土地煩惱”
沿著西安市小寨西路13號一段百米長的院墻將墻內墻外隔成兩個世界。
墻內一大塊荒地到處長滿了荒草,荒地一側還有部分未完全拆除的建筑物露出斷壁殘垣;墻外車水馬龍,一條繁華的小寨西路將西安吉祥商圈和小寨商圈串連起來。
如果不是國土資源部的一紙公告,院墻外走過的行人也許不會注意到這塊地。
3次易手導致閑置
這塊地原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1001廠的原址。
位于小寨西路和含光路的1001廠屬于西安的黃金地段,門前就是西安規劃的3號地鐵線吉祥路站,向東400米就是西安正在建設的2號線小寨站,整個地塊處于吉祥商圈和小寨商圈之間,可以與西安第一大商圈的鐘樓商圈媲美。今年西洽會上,雁塔區還把小寨商圈作為重點開發項目進行推介。
由于商業開發潛力巨大,早在2004年1001廠就開始醞釀合作建房,2005年和西安本地知名地產商西安立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立豐公司”)簽訂了合同共同開發這塊土地。如今,在1001廠的這塊地上,仍住著1001廠的300戶職工。
據職工們向《中國經營報》記者介紹,當時廠里將這塊地賣出去,出讓金額總共是1.7億元,按照當時的合同約定打算蓋6棟商住結合的小高層,其中4棟歸立豐公司所有,兩棟歸1001廠所有,另外立豐公司再給1001廠1萬平方米的商鋪。此外,老廠房的拆遷開發以及新廠區的建設費用也都由立豐公司承擔。
“由于中層干部們都搬到外面去住了,所以這里住的大多都是退休的老職工,而且廠子搬走后,這里也沒有暖氣和熱水,冬天很冷。”一位職工代表說,“2005年廠里跟立豐公司簽合同的時候廠里要求在3年內完成項目開發,廠里當時給職工們的內部購買價是1500元/平方米,但到現在還是荒地!
職工們一直沒明白,這么高價值的一塊土地為什么一直閑置著?直到8月19日被國土資源部通報批評后,職工們才知道這期間竟然有這么多的曲折。
由于這塊地含金量高,很多知名地產商對這塊地都覬覦很久,2006年進入西安地產市場的華遠也不例外。為了能獲得這塊土地的開發權,2006年9月22日華遠地產與立豐公司簽署了《合作發開框架協議》,并開始著手收購立豐公司開發這塊地的項目公司御海公司。
根據事發之后華遠地產的公告顯示,2007年1月25日,御海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原北京華遠持有御海公司80%股權,立豐公司持有御海公司20%股權。并約定立豐公司負責辦理1001工廠項目土地審批、出讓等前期手續的相關責任,在完成上述工作前,御海公司仍由立豐公司管理和控制。
如今這個項目雖然已經從華遠地產公司的網站上撤出了,但通過相關渠道還是能查到華遠地產有關“華遠西安1001廠項目”的信息。根據該項目簡介稱,該項目位于西安市南二環外,雁塔區小寨西路與含光路交匯處東南角。距南二環約0.6公里,距環城南路約2.5公里,地處西安城南文化教育區,是城市第二大商圈小寨商圈的西門戶。項目占地約3.77萬平方米,擬建建筑面積約31萬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約為24萬平方米。
2010年8月18日,國土資源部通報批評后,23日華遠地產發布公告稱,華遠地產在“國土資源部發現辦理合作項目土地手續時,備案資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調查處理”的信息后,立即要求立豐公司進行解釋說明,最終鑒于出現了上述問題,且立豐公司未按《合作開發框架協議》約定的期限完成全部義務的履行,導致1001工廠項目無法如期進行開發建設。
早在2009年12月華遠地產就向立豐公司提出了終止合作的要求,將華遠地產持有的御海公司80%股權退回了立豐公司。
至此,1001廠這塊地從2005年易手到最后,經過了1001廠-立豐公司-華遠地產-立豐公司這一先后倒騰,3次易手。
兩個土地證
8月23日,華遠地產在公告中對涉嫌偽造公文案件進行澄清,并特別對傳言中涉及的1001廠項目整個合作過程及有關事實給予了一一說明。華遠地產認為,國土資源部公開通報的1001工廠項目所出現的偽造公文事件與華遠地產并無關聯。
任志強也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中做了簡要概況:“工廠負責辦理軍轉地文件,立豐公司負責辦理地方手續和拆遷,土地手續齊全我收購。手續不全我退出。”
而事件的另外一當事方立豐公司從事發到現在一直保持沉默,公司上下已經下了封口令,任何人一律不得接受媒體采訪。而據立豐公司員工介紹,董事長顏明近期也一直在忙于該公司旗下新近要上馬的聯盟新城項目。
而就在事件紛繁復雜期間,一紙訴狀又讓涉案多方卷入另一場爭斗之中。
華遠地產在公告中自曝在2010年8月2日,收到了1001廠作為原告提起的訴訟,分別將御海公司、立豐公司、華遠地產作為被告告上法庭。1001廠認為上述項目在西安國土資源局辦理出讓手續時所提交的《軍用土地補辦出讓手續許可證》系偽造,被告御海公司構成根本違約,要求與被告一解除《合作建房合同》、并要求被告交還項目土地、沒收500萬元項目保證金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萬元。同時要求被告二立豐公司、被告三華遠地產對上述被告具有給付內容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而據1001廠職工透露,8月25日,工廠緊急召集職工代表開了一個會議。而與會的一名職工代表透露,會上,廠里有關負責人稱,“這塊地廠里一定會要回來的,也一定會給職工們一個滿意的答復!倍撠熑说闹v話也將矛頭對準了立豐公司,并稱“這塊地1001廠和立豐公司都有土地證”。
職工這一說法也與1001廠在訴訟里要求“御海公司交還項目土地”的意思表達一致,但一塊地怎么會有兩個土地證?
據華遠地產公告所說,2007年6月御海公司獲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當年9月御海公司獲得了國有土地使用證,13號地總共有54.549畝,產權轉讓后,整個地被分成了兩部分,其中41.66畝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御海公司,12.889畝是留給1001廠自己的,立豐公司正是通過辦理假文件獲得41.66畝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而現在1001廠訴訟中要討回的土地正是御海公司擁有的41.66畝土地。
記者致電1001廠廠長鐘瑜欲詢問更進一步消息,但未果。
作為1001廠的代理律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錢紅驥律師也表示,按照先前的約定,1001工廠辦理軍隊內部建房報批手續,立豐公司辦理與土地有關的手續,而問題顯然出在后一個部分。錢紅驥表示,由于土地出讓辦理環節出了問題,1001工廠認為三被告違約,從而提起訴訟。事實是,此前1001工廠上級部門的批示明確是總建筑面積為10萬平方米,軍地分成比例為4:6。
“而把1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通過造假變成26萬平方米,這個假造也太肆無忌憚了!蔽靼驳禺a界一位人士表示,“憑空多出16萬平方米,受讓方可以蓋出多少房子和商鋪出來,利潤幾乎又可以在原先的基礎上增加一倍都不止!
該人士同時還表示,這個官司有得扯了,按照1001廠要求交還項目土地的訴求來看,是部分交地還是全部交地,地皮到底被誰控制了,這些都需要落實!斑@塊地真要打起官司來,恐怕兩三年內難以扯清!
然而就在雙方紛紛叫冤之際,8月18日西安國土資源局發布的一份公告宣布、注銷這塊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西安國土資源局在公告中稱,在2007年6月2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發市國土[2007]第186號審批土地件,同意西安1001工廠將小寨西路13號原使用的54.549畝土地中的41.66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御海公司,用途為商業、住宅;12.889畝出讓給西安1001廠,用途仍為商業、住宅。西安市國土資源局與御海公司和1001廠分別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核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而鑒于1001廠轉讓項目在建設工程中偽造批準文件,騙取辦理有關用地手續,西安國土資源局撤銷審批土地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
但是這個模棱兩可的公告并沒有指明到底誰在造假,還是讓人看得一頭霧水。
據西安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一位張姓工作人員私下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由于涉嫌刑事犯罪,他們已經報了警。他所了解到的情況目前可能是雙方在這個項目操作過程都有一定的責任,但是在沒有得出結論前,誰也說不清楚責任方到底是誰。記者致電西安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李朝暉欲進一步求證,他表示,“目前西安國土資源局的態度仍以8月18日該局發布的公告為準,其他的不方便透露”。
華遠不是受害者
從華遠地產公告給出的理由來看,華遠地產在此事中是“受害者”,事實果真如此嗎?
華遠地產在8月23日的公告稱,為防范立豐公司管理御海公司期間可能出現的相關風險,2007 年6 月10 日,原北京華遠與立豐公司簽署了《合作開發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明確了如下原則:在立豐公司管理御海公司期間,未經原北京華遠書面確認的一切文件均不對原北京華遠發生效力,相關后果由立豐公司自行承擔。因此,華遠地產認為,鑒于原北京華遠與立豐公司約定由立豐公司辦理與土地有關的手續;立豐公司與1001 工廠約定由1001 工廠辦理軍隊內部建房報批手續。也就是說,這意味著華遠地產沒有直接參與偽造公文。
盡管任志強一直“喊冤”,華遠地產一直撇清自己未參與造假,但在該事件中華遠地產還是有諸多疑點。
據一位熟悉房地產開發的律師分析,立豐公司成立御海公司,這是一個典型的房地產項目開發公司的構架,在華遠地產獲得御海公司80%的股權后,御海公司又成為立豐公司和華遠地產合作開發1001廠這塊地的項目公司,這是很多地產公司在項目開發時股權合作所采取的一種模式。但蹊蹺的是,華遠地產公告宣稱是2006年9月22日才與立豐公司簽署了《合作發開框架協議》,但早在立豐公司成立御海公司的2006年7月20日,華遠西安分公司的總經理李然就已經出任御海公司的總經理了,而記者也了解到李然同時還是華遠地產的副總經理。
根據工商登記資料顯示,成立于2006年7月20日的御海公司注冊資本金為1500萬元,屬于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立豐公司的董事長顏明任御海公司的董事長,華遠地產西安分公司的總經理李然出任御海公司的總經理。
“這也就是說,御海公司在偽造批準文件時,作為華遠地產的李然已經是御海公司的總經理了,公司偽造相關文件,作為總經理的李然不可能不知情。盡管華遠地產公告極力撇清是后來才發現‘國土資源部發現辦理合作項目土地手續時,備案資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調查處理’這一情況,但這個時候,按照華遠地產公告的說法,這也是在2009年7月份的事情,這一點不管華遠地產現在怎么叫冤也說不過去。”上述律師稱。
而到了2009年12月,正在處于調查階段的“1001廠項目”,被華遠地產成功轉讓。與此同時,華遠并沒有作出相關信息披露。正是這一舉動有學者認為是刻意隱瞞,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胡曉柯認為:“華遠地產在得知下屬公司出現偽造公文這么嚴重的問題時,卻還在相應的公告中毫不提及,說明其是刻意回避此事,對于上市公司來說這是很惡劣的行為。”
華遠一方也承認早在2009年7月已經得知此事。當年合作方1001工廠致函御海公司,告知“國土資源部在西安土地檢查工作時發現辦理合作項目土地手續時,備案資料有更改嫌疑,正在調查處理”。但華遠認為自己已經成功轉讓該項目,“自己及其股東權益并未受到損害”,因此未做信息披露。
據了解,華遠地產在西安的分公司是華遠西安城市公司,24日《中國經營報》記者來到位于永松路與南二環的老三屆大廈26樓西安城市公司,其工作人員說公司去年就已經退出這塊地了,總經理李然已經回北京休假了。記者隨后致電李然,他表示一切以華遠的公告為準,他也同時表示,華遠地產一直都是誠信經營,不會造假。
而根據1001廠職工們透露,在這塊地被閑置的前兩年,經常聽到廠里負責該項目的人說,華遠方面還多次來這塊實地查看,并協商拆遷開發進展等事宜。
中國經營報微博:http://t.sina.com.cn/chinabusiness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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