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娟、龐華瑋
監管部門終于決定對跨行ATM機取款漲價之事出手。
8月3日,銀監會發布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進一步規范服務收費行為,立即開展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對本行所有服務項目的收費行為進行自查和清理,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近年來,以手續費及傭金為主的中間業務在銀行經營收入中的占比不斷提高,定價機制及定價能力的缺失正使得銀行在追求盈利和服務客戶之間面臨尷尬。
清查所有收費項目
根據銀監會的要求,商業銀行要深入論證收費項目的可行性和收費水平的合理性。對違反規定的收費項目,要立即停止收費;對沒有違反規定但存在較大爭議的收費項目,要對收費項目和定價水平合理性進行評估,并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對代理收取的費用,要對客戶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釋工作。
“銀行已經開始啟動內部的自查和清理工作。”總部位于上海的某股份制銀行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銀行目前主要是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自查,清理的對象則主要是不符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兩文件中涉及的各項中間業務的收費項目。
而沒有被明確圈定范圍的收費項目,此次更多的只是自查之后上報,是否需要清理,還等待監管機構的下一步動作。“畢竟手續費是中間業務的重要部分,中間業務帶給銀行的增長是顯而易見的。”上述股份制銀行人士說。
據報道,2003年《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時,銀行的服務項目僅有300多種,現在已超過3000種,在這些收費項目中,存有爭議的項目約占四分之一。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工商銀行(601398.SH)的手續費以及傭金收入高達182.56億元,同比增長34.7%,占營業凈收入的貢獻達到21%;而中小股份制銀行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增長更快,民生銀行(600016.SH)、興業銀行(601166.SH)、深發展(000001.SZ)同比增長均超過60%,其他股份制銀行的同比增長也超過了30%。
“現在銀行很重視中間業務的增長。”國有銀行廣東省分行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中資銀行收入仍主要來自于存貸利差,利差收入往往占銀行總收入的80%左右,而中間業務收入只占20%左右,但許多大型國外銀行的中間業務卻達到60%以上。“中資銀行的中間業務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上述國有銀行人士透露,在銀行內部的績效考核系統中,中間業務利潤的打分要遠高于貸款利潤。“有的員工在績效考核之前,會采用各種辦法來提高中間業務利潤,進而提高績效評分。比如,銀行給某家企業放貸,貸款基準利率為5%(企業貸款利率可上下浮動10%),銀行就跟企業商量,報表上寫貸款利率為4.5%,另外的0.5%則列入協助費用等的中間業務,鑒于中間業務被考核的分值更高。”
定價機制缺失
據了解,銀監會和國家發改委正抓緊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目前已組織有代表性的24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基礎結算業務成本進行詳細測算,為相關政府指導價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而銀行測算服務收費項目的成本并非易事。一位外資銀行人士告訴記者,銀行收費項目繁多,通常包括人力成本、市場推廣、辦公成本、固定損耗等,而且成本核算的彈性很大,比如有些機器設備可以視情況計入成本,也可計入投資。
以目前爭議熱點ATM機同城跨行取款費上調到4元為例,上述國有銀行廣東分行的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4元/筆的收費中,0.6元要給銀聯,3元要給提供ATM機服務的代理行,0.4元才是發卡行的收入。其中給代理行的3元/筆,代理行的成本是ATM機每臺30萬元左右,此外還有花在場地租用、ATM機維護、運鈔費等方面的高額費用;給發卡行的0.4元/筆,是因為發卡行為客戶提供跨行清算服務;給銀聯的0.6元/筆,是作為網絡服務費。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郭田勇表示,在競爭中,銀行有強有弱,弱的銀行可能定價低些,以吸引客戶。各家銀行的服務收費定價不同有合理性。“就好比商品的定價,各個商場可以根據供求和不同的定位來定價。在銀行服務收費問題上,首先是銀行業要有一個透明、完善的定價機制,讓客戶明白,你的成本是多少,并讓客戶清楚手續費是多少,現在老百姓看不到這些情況,這是目前解決銀行中間業務收費問題的關鍵。”
“目前國內沒有完善的銀行中間業務的定價機制,管制與壟斷導致銀行定價能力缺失。”在郭田勇看來,未來應借鑒國際上大銀行的定價方法和模式,根據成本、市場供求關系、客戶分布等數據進行合適的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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