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有關收費問題銀行方面確有苦衷,但公眾的責問也不無道理。日前,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銀行立即開展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正是對公眾種種疑慮的正面回應。
一套合理的定價機制,加上銀行與客戶雙方的廣泛溝通,以及監管機構的有效監管,應是銀行收費問題的最終解決之道。
記者謝利2元錢———大多數城市一張地鐵車票的起步價格,其對人們日常生活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然而,就在前不久,廣東兩家銀行分別將各自的ATM跨行取現手續費上調了2元,卻在社會上引發了一場不小的風波:從對這次調價本身合理性的詰問,到銀行單方面漲價是否為“霸王條款”,乃至“商業銀行各項收費價格究竟由誰來定”……來自社會各方的質疑與爭議之聲一直不絕于耳。雖然此后國家發改委發文表態“銀行調整收費應審慎”,并表示相關價格管理辦法很快將出臺,銀監會也隨即發出通知,要求各銀行限期清理收費項目,但這一切似乎并沒有平息這場風波以及公眾的不滿情緒。
實際上,最近幾年來,商業銀行已經不止一次地因為“收費”問題被公眾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被漲價”?客戶利益如何保障
“這不是兩塊錢的事!”在某銀行門口,剛剛在ATM機上辦理完取現業務的退休人員賈女士,在回答記者對跨行手續費上調的看法時,言語中多有不忿。她告訴記者,銀行現在收費項目實在太多,除了跨行手續費,還有小額賬戶管理費、銀行卡年費、換卡費、掛失費、賬單打印費,“就連換個密碼還要收10塊錢,以前存折滿了免費換,現在也收錢了。銀行說收費就收費,說漲價就漲價,可也沒見服務好多少。他們今天漲兩塊,明天再漲兩塊,我們上哪兒說理去?”
這或許代表了大多數銀行客戶的想法。雖然2元錢不算多,但一次次“被漲價”、“被收費”的滋味的確不好受。在強勢的銀行面前,作為個體的普通消費者只能被迫接受對方制定的“規則”,而很多所謂規則的制定由于更多從銀行利益出發,因此在消費者眼中就成了“霸王條款”。
前面那位賈女士還對記者講述了她的一次經歷。幾年前,為了方便剛剛上大學的女兒交學費,她特意去辦了一張銀行卡。沒想到首次使用就刷不了卡,害得女兒只好從幾十公里外的學校打車回家取現金。之后,她到發卡銀行詢問情況,卻被告知這張一次都未使用過的銀行卡需要更換,但5元的換卡費不能免。這件事讓賈女士感到很氣憤,她認為明明是銀行方面的責任,卻“按規定”讓客戶承擔損失,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水價、天然氣調價還要開個聽證會呢,為什么銀行收費就可以為所欲為?”這兩天,網絡上“討伐”銀行的聲音大多集中在銀行在制定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上的信息不透明與權力不對等。有人甚至提出,銀行服務應該由政府來定價,才能令廣大公眾擺脫“被漲價”的命運。
實際上,自4年前浦發銀行宣布開始收取跨行取現手續費,國內銀行卡跨行取現“免費午餐”就已全面終結。此后,雖然跨行查詢費被叫停,但各類收費項目仍然越來越多,價格也紛紛看漲,以致銀行與公眾在收費問題上矛盾日益加大。
銀行收費:合法合規合理?
在廣東兩銀行調高跨行ATM取現手續費之前,幾家大型商業銀行已經按照每筆4元的價格在收取該項費用。按照現行法規規定,這一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銀行可以依據成本自行制定和調整。
盡管“合法合規”,人們還是對這項收費的合理性表示出疑義。對此,幾位接受記者采訪的銀行界人士頗多苦水。“不調價銀行虧本,因為每發生一筆跨行取現業務,發卡行就得給受理行和銀聯支付3.6元的成本。過去銀行只收2元主要出于推廣銀行卡、減少現金交易的目的,但不可能長期虧本經營。況且銀行在其中投入了巨額的成本,那是老百姓看不到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份制銀行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說。
這一說法得到了中國銀聯某業務部門人士的支持。他介紹說,一臺ATM僅購置成本就要30萬元左右,除了安裝費,每年還要支付場租費、通信費、維護費、加鈔費等。有些商場每年向銀行收取的場租費最高能達到四五十萬元,這些成本統統要銀行來消化。此外,他對記者表示,在跨行交易這個問題上,大銀行和小銀行之間一直存在著利益之爭,大銀行網點多、POS機和ATM機具投入也多,自然不希望小銀行發行的銀行卡白白享受其資源。“這也是市場競爭的策略,防止其他銀行單憑發卡就能‘搭便車’”。
根據央行發布的《中國支付體系發展報告(2009)》,國有銀行的ATM數量為12.26萬臺,股份制銀行為3.56萬臺,二者相差懸殊。2009年銀行卡跨行交易中,ATM取現總計152160億筆,金額達到12652億元,遠超過柜面交易1350萬筆和1011億元的規模。從ATM跨行取現業務情況看,國有銀行作為發卡行和受理行的業務量基本持平,而中小股份制銀行作為發卡行業務量要遠大于作為受理行的業務量。這表明,中小銀行在一定程度上仍需借助大行的資源。也因此,隨著跨行交易規模的擴大和銀行競爭的加劇,大銀行上調手續費、小銀行出于成本壓力跟進也就不足為奇了。
除了成本和競爭方面的原因外,有銀行人士對記者表示,現在的銀行是純粹的商業企業,大部分還是上市公司,需要為股東創造利潤,不可能再像過去那樣提供免費的午餐。因此,銀行服務收費本身是合理的,也是市場發展的必然規律。“當然,收多少合理是另一個問題,需要商討和監管”。
服務價格誰說了算
近日有消息披露,2003年《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時,銀行服務項目僅有300多種,現在已發展到超過3000種。對此,有專家指出,銀行擴大收費項目除了提高服務水平這一目的之外,也是增加中間業務收入的一個快速有效渠道,因此銀行擴大收費業務將會成為趨勢。這不免讓人對這3000多項收費服務心存疑竇———這其中到底哪些屬于合理、合法,哪些屬于合法不合理,還有哪些干脆屬于亂收費?恐怕不經過一番細致的清查很難得出結論。
盡管有關收費問題銀行方面確有苦衷,但公眾的責問也不無道理。銀行在包括ATM投入維護成本等很多方面不透明,導致其收費定價依據模糊不清,這是銀行最大的軟肋;另一方面,銀行也不應將同業競爭導致的成本上升全部轉嫁給客戶。最為關鍵的是,銀行服務價格到底應由誰說了算?怎樣防止市場調節價變成銀行方面的“一口價”?如何進一步規范定價機制與定價程序,充分發揮監管的作用?
日前,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銀行立即開展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正是對公眾種種疑慮的正面回應。不僅如此,由銀監會和發改委負責起草的新《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即將出臺。其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規范商業銀行定價程序,要求商業銀行制定或調整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應合理測算各項服務成本支出,并充分考慮市場供求、競爭狀況、客戶的承受能力,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和建議。新《辦法》還對銀行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價格投訴和爭議處理、價格檢查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
一套合理的定價機制,加上銀行與客戶雙方的廣泛溝通,以及監管機構的有效監管,應是銀行收費問題的最終解決之道。謝利
|
|
|